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科学技术创新委员会》应用中常见问题的“自查表”,以提高信的质量。

原标题:上海证券交易所为应用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布的常见问题“自查表”,以提高信的质量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昨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并实施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学技术创新局发行与上市审核业务指导书第2号-常见问题信息披露与核查要求自我检查表》,进一步严格了发行人信息披露主体的责任。和中介机构检查责任,严格控制入口。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经过近两年的实践,科技创新委员会注册制度的试点改革已初见成效,但从回顾来看,是否是发行人对信息披露的认识和能力的主要责任或中介机构的验证和检查意识以及实践质量,相对于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注册系统的固有要求,仍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申请的自我检查表直接指出了薄弱环节

根据《中国商报》的一篇文章,2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并实施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发行与上市复审业务指南》。 2信息公开和常见问题验证要求的自检表格”(以下简称“自检表格”)。 这是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的另一项具体措施,在总结和评估前期工作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主要责任和中介机构的核查责任,严格控制准入,优化审查方式。

“自我检查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与科学技术创新委员会的发行和上市条件有关的问题,例如横向竞争的重大不利影响,重大违反法律法规,可持续运营能力,和研发投资。 第二个是常见的信息披露和验证问题,例如客户和供应商的验证,同一行业中可比公司的选择以及其他常见的IPO归档问题,以及科技创新委员会中概述的特定问题。审查实践,例如提醒重大问题和合作研发。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经过近两年的实践,科技创新委员会注册制度的试点改革已初见成效,主要机构安排已经经过初步测试,科技创新委员会的整体运作市场一直比较稳定。 但是,从审查情况来看,无论是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主要职责的意识和能力,还是中介机构的检查意识和实践质量,从发行人的内在要求来看仍有很大的改进空间。登记制度以信息公开为中心。

具体而言,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现,当科技创新委员会的招股说明书指南和审计问题和答案发布后,发行人的披露不足和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和检查检查仍然普遍存在。

例如,某些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质量,特别是针对性和有效性,并不理想,距离“澄清”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时需要知道的重要事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一些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进行检查。守门过程中缺乏主动性,专业能力和责任感远非“清晰核实”发行人应披露的重要事项。

此外,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中的例行和基本信息披露和核查问题,上交所仍需要在复审过程中进行频繁,反复的查询,很大一部分复审资源被困在其中,客观地影响审核部门的审核工作专注于需要重点关注的审核事项也影响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以通过审核查询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当前,在信息披露文件的决策效用方面存在很大差距,例如,招股说明书,重大问题和风险警告的充分性,业务描述的客观性以及管理分析的针对性,这些都与此密切相关。

鉴于上述问题,上海证券交易所梳理了科技创新板股票发行和上市的信息披露和验证中的常见常见问题和不足,并制定并发布了《自查表》。与现有的发行和上市审查标准和要求。

将采取三项有针对性的措施来弥补缺点,并在未来进行动态调整。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自查表”所列的披露和核实项目涉及上市公司的质量和信息披露的质量,这一直是上市公司查询的重点。科技创新委员会的审查。 从2020年的审核情况来看,上海证券交易所在申请文件不规范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核查不充分的审核实践中,主要采取了三项针对性措施。

其中一项将包含在关键审核范围内。 重点是加大对没有信息公开和核查的申报项目的审计查询和疑惑的程度,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核查和检查要求,有效地传递审查压力。 不符合科技创新局的定位,发行和上市条件以及信息披露质量要求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决定终止上市。 到2020年,将有40多家公司接受审计查询和否决以终止审计,科技创新委员会的审计淘汰率将保持在17%左右。

二是加强现场监督与联系。 在审核过程中,如果信息披露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财务疑虑,应及时启动现场监督。 到2020年,总共开展了23家现场监督公司,其中20家撤回了他们的申请。

第三是在活动期间和活动后加强监督。 2020年,针对审查过程中信息披露不规范和中介机构表现不当的情况,做出2项通知和批评决定,发布15项监管警告决定,发布56项监管工作信函,并采访了发行人和中介人13家乡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下一步,由于未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导致发行和上市申请文件内容存在重大缺陷,严重影响投资者的理解和上市审查,联交所将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发行和上市审核。 此外,“自我检查表”的执行情况和填写的质量将作为评估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参考依据。 如果中介机构没有适当履行职责,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进一步提高其监督责任制。 今后,研究所将根据“自检表”的实施效果和审计实践的需要,动态调整,优化和发布“自检表”的内容。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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