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应用科技创新委员会提高函件质量的常见问题自查表》

原标题:上海证券交易所为应用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布的常见问题“自查表”,以提高信的质量

昨天,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并实施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发行和上市审查《商务指南2-常见问题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进一步加强了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的核查和控制责任,严格控制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出经过近两年的练习,科技创新局飞行员登记制度​​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是,从审查的角度来看,无论是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主要责任的意识和能力,还是中介机构的检查意识和实践质量,都与信息披露登记制度的固有本质相去甚远。其核心。 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申请的自我检查表直接指出了薄弱环节

根据《中国商报》的一篇文章,2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并实施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发行与上市复审业务指南》。二,信息披露与常见问题“核查要求的自我检查表”(以下简称“自我检查表”),这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摘要评价的初步阶段。工作在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发行人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的核查责任,严格控制准入,优化审查方式,是另一种具体措施。

“自我检查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与科技创新局的发行和上市条件有关的问题,例如重大不利影响行业竞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继续经营能力,研发投资等。第二是常见的信息披露和验证问题,例如客户供应商验证,在同行业中可比公司选择和其他常见的IPO申请问题以及重要事项提醒,合作研发在科学和技术创新委员会的审查实践中总结了有针对性的问题。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经过近两年的实践,科技创新委员会注册制度的试点改革已初见成效,主要制度安排已经进行了初步测试。市场总体运行比较稳定。 但是,从审查情况来看,无论是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主要职责的意识和能力,还是中介机构的检查意识和实践质量,从发行人的内在要求来看仍有很大的改进空间。登记制度以信息公开为中心。

具体而言,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现招股说明书在已经发布标准和审计问答以及其他规则的情况下,发行人的披露不充分以及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和核实检查仍然普遍。

例如,某些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质量并不理想,尤其是针对性和有效性。投资通过投资决策“清楚地说明”了需要知道的重要事项,并且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一些赞助商及其赞助商代表已检查倡议,专业能力和责任感不足,要对发行人的重要事项进行“清晰核实”还有很大差距。

另外,招股说明书等的申请信息文档中的常规和基本信息公开和验证问题,上交所在审计过程中仍然需要频繁重复查询,并且很大一部分审计资源被困在其中,客观上影响了审计部门对需要关键审计的关注注意此问题还影响发行人和中介机构通过审核和查询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目前,信息披露文件的决策有用性,例如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和风险警告的充分性,业务描述的客观性,管理层分析的相关性存在很大差距,这是非常相关的。

鉴于上述问题,上海证券交易所梳理了科技创新板股票发行和上市的信息披露和验证中的常见常见问题和不足,并制定并发布了《自查表》。与现有的发行和上市审查标准和要求。

  将采取三项有针对性的措施来弥补缺点,并在未来进行动态调整。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自查表”所列的披露和核实项目涉及上市公司的质量和信息披露的质量,这一直是上市公司查询的重点。科技创新委员会的审查。 从2020年的审核情况来看,上海证券交易所在申请文件不规范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核查不充分的审核实践中,主要采取了三项针对性措施。

其中一项将包含在关键审核范围内。 重点是加大对未进行信息公开和核实的申报事项的审计查询和疑问的强度,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核查和检查要求,有效传递审查压力。定位方式,发行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质量要求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确定退市。 2020年,经过审计查询和拒绝后,审计将终止企业对于40多家公司,科技创新委员会的审查和淘汰率保持在17%左右。

二是加强现场监督与联系。 在审核过程中,如果信息披露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财务疑虑,应及时启动现场监督。 到2020年,总共开展了23家现场监督公司,其中20家撤回了他们的申请。

第三是在活动期间和活动后加强监督。 2020年,针对审查过程中信息披露不规范和中介机构表现不当的情况,做出2项通知和批评决定,发布15项监管警告决定,发布56项监管工作信函,并采访了发行人和中介人13家乡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下一步,由于未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导致发行和上市申请文件内容存在重大缺陷,严重影响投资者的理解和上市审查,联交所将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发行和上市审核。 此外,“自我检查表”的执行情况和填写的质量将作为评估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参考依据。 如果中介机构没有适当履行职责,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进一步提高其监督责任制。 今后,研究所将根据“自检表”的实施效果和审计实践的需要,动态调整,优化和发布“自检表”的内容。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负责人:DF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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