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灵活分配的基金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金新民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效决议的公告_新浪科技


原标题:关于金新民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单位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和有效决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发行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金新民根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金新民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作为“基金”)基金单位持有人会议,决议和有关事项宣布如下:

1.基金单位持有人会议的会议

金新民常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单位持有人会议是通过通讯方式召开的,会议投票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29日17:00。

2021年2月1日,基金经理进行了点票。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公证处对点票过程和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金天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对点票过程和结果进行了公证。 证词由于该病的流行,该基金的基金保管人中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派出授权代表监督投票计数过程。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拒绝派代表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进行监督监督,不影响点票,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会议的基金单位持有人和代理商共持有股份780,300.16股,占股权登记日基金份额的78.08%,符合法定会议条件,符合《基金法》,《经营管理办法》和本基金的规定。合同》。

会议审议了《关于金鑫民昌关于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的灵活分配方案的议案》和《关于金鑫民昌关于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对基金合同资产分配策略的灵活分配的议案》。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建议”),参加会议的基金单位持有人和代理人将对会议建议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780,300.16基金份额商定了《关于继续实施金信民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灵活分配的议案》,同意0基金份额表示同意《关于金信民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的灵活分配方案》。反对意见,反对“关于金新民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的议案”,弃权0股。 同意《关于继续推进金信民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灵活分配的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并在本次会议上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商所持份额的100%。 基金单位持有人和代理人拥有表决权的一半以上(包括二分之一),符合法定生效要求,并遵守《基金法》,《经营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通过了《关于金新民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灵活配置持续经营有关事项的议案》;

780,300.16基金份额同意《金新民昌关于修改基金合同资产分配策略的混合证券投资基金的灵活分配方案》。 《关于资产配置战略的议案》表示反对,从《金新民昌关于修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资产配置战略的议案》中剔除0股股票。 同意《金新民昌关于灵活修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修改基金合同资产分配策略的议案》。 基金份额占参加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持有的份额的100%。 在本次会议上,基金单位持有人和代理人拥有表决权的一半以上(包括一半),符合法律有效条件,并遵守《基金法》,《经营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通过有关规定,《关于通过金新民昌灵活分配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修改基金合同资产配置策略的议案》。

根据《经营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并经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经费由基金资产支付。 本次会议的费用如下:

2.基金单位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效力

根据《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决定的事项自表决之日起生效。 2021年2月1日,基金单位持有人会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进行金信民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通灵活分配的议案》和《关于金信民昌的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变型基金变通灵活分配的议案》。主要合同资产的分配策略”,本次会议的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经理将在表决之日起5天内将表决的事项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3.基金单位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基金经理经基金单位持有人大会授权,可自2021年2月1日起处理与基金持续经营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采取相关措施维持基金的持续经营和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资金持续执行各项任务的具体时间

基金经理将从2021年2月8日起修订基金合同投资策略部分的主要资产配置策略,并根据需要对招股说明书进行相应更新。

《金新民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灵活配置》调整方案如下:

4.参考文件

1,《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金信民昌灵活分配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股东大会的公告》

2.《金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金新民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单位持有人会议灵活分配的第一公告》

3.《金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金新民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单位持有人会议的第二次指示性公告》

4.深圳市盐田区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金天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金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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