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天津-河北长三角等11个省的门诊费用直接跨省结算。 药物治疗有什么变化?
新京报(记者吴伟)2月1日,国家医疗保险总局发布通知,在中国联通京津冀,长三角和中国内地的12个省级跨省直接门诊试点服务用于普通门诊费用。西南五个省将开始试运行。
根据要求,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四川,云南,西藏,贵州省和布依族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协调区域黔西南的苗族自治州和苗族自治州连接到全国各地的医疗结算系统,并跨省提供普通门诊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
同时,还将开设10200家跨省直接定点医疗机构和11800家指定药房。 具体信息可以通过国家医疗保险服务平台APP查询。
记者从国家医疗保险局获悉,今年初,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陕西,青海,宁夏,宁夏,新疆等15个省份新增加了新疆作为门诊费用。 试点省直接定居。 除了京津冀,长三角和西南五个省的上述12个协调区域外,还有27个省进入了全国门诊费用结算系统。
各省的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是什么? 跨省实现门诊费用的直接结算,看病会有什么变化? 就患者而言,已经在国家平台上注册的医疗保险患者可以在不同的地方就医,他们可以在门诊就诊时使用自己的医疗保险卡,从过去的“预支报销”变为直接结算医疗保险卡。
记者了解到,在试运行开始之前,国家医疗保险局也做了相关准备。 在确保结算系统畅通无阻的同时,开展了省际交叉盘问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医疗保险局的安排,试运行开始后,将优先保证实际计量集中医疗与被保险人大量流出地区之间的跨省直接结算业务,确保医疗保险电子证书和社会保障卡可以通过顺利管理跨省直接结算业务。
这是什么意思? 例如,北京的医疗资源集中可被视为医疗的集中场所。 如果一个省有大量被保险人去其他地方就医,那么该省就是“一个有大量被保险人外流的地区”。 国家医疗保险局将优先保证北京和该地区的实际安置。
据国家医疗保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医疗保险局还对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了相关培训,以直接结清各省的普通门诊费用,以确保柜台结算人员熟悉并能够经营相关业务。 它还可以确保指定医疗机构之间的通信渠道畅通无阻,并可以首次解决诸如结算失败之类的问题。
据媒体报道,今天,宁夏的被保险人已经直接支付了上海中西医结合医院的门诊费用。 根据宁夏的报告,自治区的被保险人无需备案,可以使用其卡在全国指定的医疗机构开立账户,这些机构已在全省范围内直接结算门诊费用。 跨省直接解决门诊重大疾病也将在适当时候扩大解决范围。
新京报记者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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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薛永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