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进入健康发展轨道

原标题:互联网保险进入健康发展轨道

积极应对网络安全威胁并有效解决网络安全风险,是的互联网维护时代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 2月1日,“互联网保险实施《业务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互联网保险平台构建,营销管理和售后索赔方面的业务将更加标准化。保险未来该行业还将迎来更健康的发展环境。

通过明确概念的“方法”,有助于更好地定义互联网保险商业与传统保险服务。同时,《办法》明确保险公司(包括相互保险组织和互联网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人机构(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调整人们和保险经纪人人)是一家互联网保险机构。

保险代理在人中银行兼职保险机构可以使用电子银行业务平台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并依法取得互联网保险业务代理许可证互联网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也可以开展,这对银行具有兼职代理资格的行业和互联网公司将是一大优势,但与此同时,监管机构明确指出保险代理不包括个人保险代理人。

此外,《办法》还对保险机构的行为守则作出了具体说明。例如,互联网保险公司不得线下买卖或通过其他保险机构线下买卖。保险产品; 传统保险公司总部应当对互联网保险业务实行统一,垂直管理;保险中介人自运营网络平台的缩写应清楚地标识该行业的子类别,并且不应使用“ XX保险”或“ XX保险平台”或其他可能混淆该行业类别的文字或宣传; 获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的互联网企业必须独立运作,不得将业务转让或委托给其他机构或个人。 这些规则进一步规范了互联网保险业务中所有参与者的行为准则。

长期以来,由于保险业的特殊性,一些Internet平台和Internet组织一直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运营。 《办法》强调“持证机构和持证机构”的经营原则,要求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和销售人员必须通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资格认证,并获得批准和经营。许可证。 这也意味着,作为互联网平台或自我媒介的人,没有许可证或证书,公司和个人均无权进行互联网保险业务。

为了全面加强许可业务经营理念,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自营在线平台成为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唯一载体,客户只能通过所属的界面购买保险。持牌机构的自营在线平台。

众所周知,近年来,一些互联网保险业人员侵犯消费者权利,滥用互联网技术窃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因此,监管部门特别加强了对有执照的展览人员操作的监督。 使用由保险公司统一制作的宣传材料,并清楚表明个人所属保险机构的全名,个人姓名,证明照片和执业证明编号。

此外,《办法》还提出,互联网保险机构及其自营平台应具有完整的网络安全监控,信息通知和应急机制,并应进行网络安全等级备案,并定期进行等级保护。评估并拥有保险销售或具有保险功能的自营网络平台在信息管理业务系统提出了更高级别的安全保护要求。

互联网保险不仅是销售渠道,还是一种经营方式和服务形式。 《办法》鼓励保险机构将互联网情景和互联网技术与保险业务相结合,发展具有广泛保护和多层次服务的互联网保险。产品。 同时,要求互联网保险中介机构加快数据库的建立,并支持其基于创新的数据应用开展风险管理,健康管理,案件调查,防灾和减少损失等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进一步拓宽了互联网保险的业务范围和领域。人寿保险商业保险公司只要能够满足相关条件,就可以通过互联网在全国范围内经营相关个人实体保险产品。 这意味着,未来,年金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等保险产品有望通过全国范围的互联网保险形式使更多有需要的消费者受益,从而进一步扩大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范围。

(来源:中国财经新闻网)

(负责人:DF381)

郑重声明:Oriental Fortune.com发布此信息的目的是传播更多信息,而与该立场无关。

Sou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