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将在支付和清算市场上征求意见有望形成新格局-Finance-Hualong.com

中央银行关于支付领域反垄断监管的新规定备受关注-支付和清算市场有望形成新格局

为进一步规范支付服务市场,防范支付风险,中国人民银行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 1月20日公众的意见。其中,加强支付领域反垄断的监管措施引起了很多市场关注。 一旦实施了《规定》,它将对支付行业产生多大影响?

监管法律级别升级

该《条例》的起草,意味着支付行业监管的法律水平有望进一步提高。 中央银行早在2010年6月就制定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为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管奠定了基础。 《条例》的起草会将部门规定升级为行政规定。

招商金融首席研究员,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所首席研究员董锡苗表示,防范支付领域的金融风险是保持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适应市场发展,对外开放和加强监管的需要,迫切需要加快颁布《条例》,提高支付机构监管的法律水平,进一步规范合规性。运营支付机构,保持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国的支付市场发展迅速。 银行支付和非银行支付是并行的,并且已经引入了支付方式和产品。 但是,在快速的业务发展过程中已经暴露出一些问题。 为了应对支付行业中的混乱,近年来已经集中引入了相关的监管措施。

2016年4月,中央银行等十四个部委联合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在2016年10月发布的《互联网金融风险特别纠正实施计划》中,支付市场的混乱也得到了抑制。 列为重要内容。 自2017年以来,中央银行和相关机构发布了有关储备金,银行间清算,营业执照和条码支付的密集文件。 “严格监管”和“强效服务”相结合,打起了“联合拳头”,清理了支付市场。 “。但是,由于相关系统文件属于部门法规,并且威慑程度较低,因此难以完全满足支付和清算市场的法规需求。

董锡苗认为,《条例》颁布后,我国的支付清算市场将形成“付款到付款,清算到清算,服务到服务”的格局。 产品创新有序推进,竞争环境更加公平,人民群众的需求得到更好的满足。 ,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外双循环相互促进,帮助建立新的发展格局。

加强反托拉斯监管

在《条例》中,市场最关注的是反垄断监管措施。

《条例》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与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协商,对通过采访的情况给予预警其他措施:非银行支付机构向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份额达到三分之一; 两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在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的总市场份额达到了一半; 三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在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的总市场份额达到五分之三。

《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与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协商,审查非银行支付机构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全国电子支付市场上的银行支付机构份额达到一半; 两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全国电子支付市场的总市场份额达到三分之二; 三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全国电子支付市场中的总市场份额达到四分之三。

董锡iao认为,《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扩张无序条例》的详细规定,体现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加强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精神的体现。支付服务市场中的垄断法规。 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维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条例》与《反垄断法》有效地联系在一起,赋予中央银行确定支付服务市场垄断地位的权力,填补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空白。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条例》明确规定,同一法人不能持有两家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权,同一实际控制人不能控制两家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机构,这有助于防止资本在支付服务市场中无序扩张。

仍有待澄清的问题

《条例》实施后,是否意味着相关支付行业巨头的业务未来将面临分拆?

从行业内部人士的角度来看,还有两点需要进一步阐明:第一,支付业务的能力。 金融业资深分析师王鹏波认为,《条例》将支付业务划分为储值账户业务和支付交易处理。 在新的分类方法下,其对应的范围和口径需要中央银行进一步阐明。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进一步判断该公司是否具有主导市场地位。

二是市场主导地位的预警线与识别线不一致。 《条例》第五十五条(市场支配地位预警措施)所述的相关市场范围为“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第五十六条(市场支配情况的确定)所述的相关市场范围为“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在“全国电子支付市场”中,两者不一致,后者明显大于前者。

中央银行最近发布的支付系统操作报告将全国电子支付市场定义为:客户通过在线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ATM,POS和其他电子渠道从结算帐户发起的帐户更改的数量和金额,包括在线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ATM业务,POS业务和其他电子支付6种业务类型。

在此范围内,需要澄清的另一个问题是,市场份额是根据交易的数量还是交易数量来计算的。 央行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电子支付处理规模为2607.04万亿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上支付处理规模为249.88万亿元。 后者不到前者的十分之一。 从交易数量上看,全国电子支付处理规模为2233.88亿美元,非银行支付机构在线支付交易规模为719.988亿美元,约为前者的三倍。

董锡iao表示,未来如何确定市场主导地位还有待进一步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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