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疫情防控不力,党委十四名干部追究责任党组成员| 通化| 流行病_新浪新闻

原标题:由于流行病防控不力,通化县委对14名党员干部负责

   自2021年1月12日以来,通化市出现了一系列新的冠状肺炎。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的决定和部署,组织全市积极应对新的冠心肺炎流行。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团结起来,勇于承担风险,承担责任,忠实履行职责,凝聚了威严的力量来抗击这一流行病。 但是,少数党员干部没有对省外引进的病例进行监督,办事效率低下,影响了疫情的预防和控制。 为了进一步严格纪律,14名党员干部的责任报告如下:

  1.通化市卫生委员会书记兼党委书记,书记兼中央医院院长王树东。对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情况了解不足,缺乏对日常工作的及时部署和检查,领导职责履行不力,导致工作被动。 市纪委在党内向王树东发出警告。

  2.通化市疾控中心党委书记,党委书记成伟华。应对紧急情况的准备不足,职责划分不明确,效率低下以及疾病控制职责的履行不充分。 市纪委对成伟华施加了制裁,以取消其在党内的职位。

  3,党的领导小组成员,通化市交通局副局长谢立杰。作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负责人,运输管理部门未能执行规范的防疫工作要求。 市纪委在党内给谢立杰以严重警告。

  4,通化市党组成员,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何文胜。东昌市民政局负责监督防疫工作,使防疫工作无法正常化。 市纪委在党内给贺文生以严重警告。

  5,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昌区局书记兼党支部主任肖旭。防疫工作规范化实施的要求不严格或不详细,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的履行不到位,职责严重疏忽。 市纪委给予肖旭以解雇党政职务和政府事务的制裁。

  6.通化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昌区局副局长张念松。正常的流行病预防和控制工作要求执行不力,缺乏敏锐性,反应迟钝和严重失职。 市纪委给予张念松一年党期缓刑和制裁,以免其出任政府事务。

  7.东昌区委副书记吴昌伟。目前,新战街防疫工作的规范化工作并不频繁,不深入,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指导不到位。 市纪委在党内向吴长伟发出警告。

  8.王立华,东昌区政府党组领导,副区长。作为卫生工作的负责人,他对东昌区防疫情况的研究和判断能力不足,监督指导不足。 市纪委在党内向王丽华发出警告。

  9.党组书记,东昌区卫生局局长苏玉鹏。未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防疫工作总体规划协调不足,工作缓慢,懈怠,防疫调查工作执行不力。 东昌区委员会将其解雇,东昌区纪律委员会在党内给苏玉鹏以严重警告。

  十,于伟,东昌市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规范的流行病预防控制工作不严密细致,对负责工作的监督不及时。 东昌区纪委向余伟发出党内严重警告。

  11.东昌区新战街党工委书记鲍飞。对流行病预防和控制的领土管理职责的执行不充分,对流行病预防和控制的重要性和严重性的了解不足,精神麻痹,职责不佳以及对流行病的调查和控制不足。 东昌区委员会将其解雇,东昌区纪律委员会在党内向鲍飞发出了严重警告。

  十二,王长同,东昌区新战街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实施流行病预防和控制的领土管理责任不足,调查和控制不足,工作缓慢以及及时的沟通与协调。 东昌区纪委在党内给王英通以严重警告。

  13.刁卓,东昌区新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实施流行病预防和控制的地区管理职责不足,调查和控制不足以及工作松懈。 东昌区纪委对刁卓进行了认真警告。

  14.东昌区新站街党委书记,京裕社区主任,成路军。标准化防疫要求的执行不力,电网管理中的漏洞,调查和控制不力以及职责失职。 东昌区纪委对程陆军施加了制裁,以解除其在党内的职务,并建议将其免去社区主任职务。

  

  资料来源:通化市纪委,凉风通化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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