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港通标准扩大后的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将于二月上市

原标题:从二月起将包括沪深港通标准扩大的科技创新板股票

证券时报记者朱开吴少龙

昨天,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了2021年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 据介绍,此次修订的目的是进一步优化互联机制,明确沪港通投资者参与科技创新板股票交易,深交所上市A + H股公司的H股将纳入沪港通和深沪港通的实施三大交易所关于扩大深沪港通范围的共识。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此次修订的《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阐明了沪港通投资者买卖上交所科技创新板股票的适当性要求;并符合香港相关规则的要求。 机构专业投资者只能通过沪市通参与科技创新板股票交易; 二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 + H股公司的H股纳入沪港通范围。

同时,自2021年2月1日起,上证所180,上证380指数成份股和A + H股公司的A股将被正式纳入沪市通范围; A + H股将在上交所上市。公司的H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 + H公司的H股已正式纳入南向交易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通知,《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已作相应修订。 第五十六条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为停牌并在境内上市的A + H股上市公司的预警股,退市股或相应的H股。在联交所上港元以外的其他货币股票将不再包含在向南交易中。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第一百一十一条第十一条修改为:“(十一)会员:是指获得本所会员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 第十六条修改为:“(十六)H股:是指境内注册公司发行并在联交所主板上市的股票。” 第十七条修改为:“(十七)A + H股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也在联交所和联交所上市的境内注册公司,或者在联交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删除项目18,并相应地调整后续项目的顺序,并且内容保持不变。

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还表示,超过一年的时间里,科技创新委员会已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将科技创新局股票纳入沪港通范围,是中国资本市场向外界开放的重要举措。 它将不仅扩大互连投资的范围,为外国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目标,还将引进更多的外国机构投资者,这将进一步改善我国资本市场的投资者结构,提高国际化程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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