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谎赚钱”时代正式结束!央行再次出手1.77万亿支付机构的准备金,欢迎最严格的监管和严格控制资金提取流程

原标题:“骗钱”时代正式结束!央行再次出手1.77万亿美元支付机构的储备金,欢迎最严格的监管和严格控制取款流程

银行付款机构欢迎有关准备金储备的正式监管措施,将于3月1日实施。

1月22日,中央银行发布了《银行付款机构客户储备金的存放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非银行付款机构(以下简称“付款机构”)客户储备在2019年1月所有集中存托业务完成之后,为了规范集中存托准备金支付业务,中央银行发布了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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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客户准备金,是指非银行支付机构为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实际收到的预收款。货币资金不是付款机构的财产。储备金集中存放的原因是,各种付款机构以前曾以自己的名义将客户储备金存入在多家银行开设的账户中。 客户储备金规模巨大,存款分散,存在一系列风险。 隐藏的危险,例如一些支付机构盗用了客户储备金多年,一些支付机构非法占用了客户的储备金进行购买财务管理产品或其他高风险投资。

中央银行已组织非银行支付机构于2019年1月14日完成客户准备金的集中存放职位在一天结束后,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客户储备金都集中存放在由中央银行开设的集中客户储备账户中。中央银行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非金融机构存款(支付机构存款中央银行的客户储备存款)近1.77万亿元。

中央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对储备金进行集中存放后,对客户储备的集中存放进行了规范,进一步完善了储备的存放,使用和转移规定,明确了中央银行及其储备金。,清算机构和储备银行负有相应的储备管理职责,对违反客户储备金的行为进行处罚,加强对客户储备金的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同时,《办法》规定了自实施以来的六个月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非银行支付机构,商业银行和其他行业实体应严格遵守规定,完成业务流程和制度转型,建立客户储备金信息验证机制,提高合规能力和水平,确保客户储备安全,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优化三种类型的特定企业帐户管理

2020年4月3日至5月3日,中央银行公开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存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没有重大调整。 要求将储备金的全部款项集中存入中央银行或符合要求商业银行,并详细说明了自有资金的提取,存放和转移的范围和方法,并阐明了支付机构之间合规合作产生的储备金转移应通过符合要求的清算机构进行。

  《办法》除了要求支付机构集中存放所有客户储备金外,还充分考虑了市场机构上诉已优化了三种类型的特定企业帐户管理法规:

1.进行跨境人民币支付服务的支付机构可以选择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设专门用于结算资金的跨境人民币支付服务存款账户如果有特殊需要,可以选择符合条件的另一家商业银行开设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专用存款账户,作为结算账户的备用资金;

2.参与基金销售支付业务的支付机构可以在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中开设一家基金待结清支付业务的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3.进行跨境外汇兑换原则上,支付服务的支付机构最多可以选择两家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每家银行可以为跨境外汇支付服务的结算开设专门的存款账户。

中央银行透露,在最初的公众咨询期间,中央银行收到了关于增加银行数量以及准备金专用存款账户和待定业务的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设账户的意见。 例如,建议“可以选择两个或三个储备银行开设储备金专用存款帐户”,以及“在双边中央银行签署结算的边境地区开展双边本币结算业务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合作协议可以使边境地区的城市最多选择两家特定的商业银行来开设专用存款帐户,以便将资金用于特定企业的相关内容等,等等。

但是,中央银行表示已经主管部门,市场参与者经过深入讨论,他们同意当前的“措施”规定了帐户数量可以满足业务需求。 因此,这些意见不被接受。

  严格执行支付机构之间的规定转移和自有资金的提取

随着支付业务的发展,特别是随着条形码支付等新型支付产品的兴起,支付机构之间的合作逐渐增多,支付机构之间的储备交换也逐渐兴起。 为了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办法》还规范了支付机构之间合规合作产生的准备金的转移。

根据要求,支付机构之间的合作应符合中央银行的有关规定。 由支付机构之间的合作产生的基于真实交易的客户提供的转移应通过清算机构进行处理,支付机构应提供交易流程和收款。付款指示交易实际发生的个人信息和其他材料。 同时,为提高交易透明度和防范资金风险,明​​确规定支付机构不得直接相互开放支付服务接口,不得相互开设支付账户,以转移客户储备金。

  此外,对于《支付机构自有资金的提取》,《办法》还提出了一个明确的程序,要求支付机构提取转入储备金集中存放账户的手续费收入,以及由于合规而转入自有资金的情况。商业。 资金到位的,应当将有关资金的真实性,合理性的材料报送储备金主要监管机构,经审批后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备案。储备金的主要监管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该央行透露,在公众意见征询期内,它已收到有关简化自有资金提取程序的意见。 例如,建议删除说明该交易是真实合理的解释性材料和建议。 必要时,储备金的主要监管机构可以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能够证明手续费真实性的材料。”但是,中央银行不接受这种意见。

“我们认为,提取支付机构的自有资金是储备金监管的重点之一。为防止发生挪用储备金的风险,储备金监管机构应核实储备金监管机构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付款机构的自有资金提款。保证储备金很安全。 中央银行说。

  明确准备金监管各方的责任

为适应监管需要,《办法》建立了由中央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清算机构和储备银行组成的储备金监督管理体系,明确了各方的相应储备管理职责。

具体来说,中央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客户准备金存款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进行检查。 结算机构对客户储备金集中存放帐户中储备金的存储,使用和转移进行监督,并监控相关风险。 储备银行对预付卡储备资金专用存款帐户中储备资金的存放,使用和转移进行监督,并监控相关风险。

《办法》规定,支付机构可以同时选择多个清算机构进行合作,因此,它们应选择一个清算机构作为主要监管机构,对其所有储备金的存储,使用和转移进行全面监督。 其余合作清算机构和储备银行应当与主要准备金监管机构合作,实施准备金监管。

此外,为了加强对储备金的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建立监管机构,中央银行以部门条例的形式发布了《办法》,对与储备金有关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罚。条文。 处罚不仅针对支付机构,还包括违反规定的中央银行和分支机构人员,清算机构和储备银行。

(文章来源:经纪业务中国)

(负责人:DF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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