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准备付金存管办法进一步细化准备付金存放,使用,划转规定_东方财富网

原标题: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进一步细化备付金存放,使用,划转规定

上证报记者22日获悉,为加强客户备付金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于近日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6号)同时废止。

办法规范了准备付金集中交存后的客户准备付金集中存管业务,进一步细化了备付金存放,使用,划转规定,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实际上分支机构清算机构,备付金银行相应备付金管理职责,设定了客户备付金违规行为违反标准,强化客户备付金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办法自施行起设置6个月过渡期。过渡时期,非银行支付机构,商业银行等行业主体应严格按照规定,完成业务流程和系统改造,建立客户备付金信息核对校验机制工作,提高合规能力和水平,保障客户备付金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中称,与原备付金办法得分,办法主要明确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定备金金额额交联至人民银行或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二是规定客户备付金的划转适当通过符合规定的清算机构进行。三是办法详细规定了备付金出金,入金以及自有资金划转的范围和方式,明确了支付机构间开展合规合作产生的备付金划转适当通过符合规定的清算机构进行处理。金是各方针对客户备付金的监督管理职责。五是办法增加备付金违规行为歧视条款。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网)

(责任编辑:DF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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