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支付领域反垄断监管,中央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规定征求意见

原始标题:[Original]加强支付领域的反垄断监管中央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

加强支付领域反托拉斯监督,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的问题银行付款机构规章制度(寻求意见草案)(以下简称“意见草案”)。 《征求意见稿》要求根据资金和信息的两个维度,根据是否开立账户(提供预付值),是否具有存款这种机构的特点,是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操作业务和支付交易处理业务,以满足技术和业务创新的需要,有效防止监管套利和法规差距。

《意见草案》共分六章,七十五条。 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立,修改和终止,第三章支付业务规则,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

加强对非洲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成长中国人民银行与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草案》指出,有必要遵循公平竞争,实质重于形式,包容性金融的核心监管原则,并根据业务实质确定支付业务的新分类。资金和信息的维度,根据是否开立账户(提供预付值)以及是否具有存管机构的特征,将支付业务重新分类为储值账户操作业务和支付交易处理业务以适应技术和业务创新需要有效预防监管套利和法规差距。

同时,《意见草案》指出,有必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金融服务必须持照经营,并加强公司治理要求,全面实施处理监督。同时,通过肯定清单加上否定清单,明确成为支付机构股东实际控制对个人和最终受益人的资格和禁止,应当加强对股东资格,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的监督。

《意见草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综合监督,系统地提出了支付机构从事支付业务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规定。 一是根据从事储值账户业务的支付机构和从事支付交易处理业务的支付机构的不同风险等级对业务监管要求进行分类和确定。其二是弄清金融机构发起的跨机构支付业务付款机构应经清算为了确保资金和信息的安全性和透明性,进行机构处理。第三是加强储备金的管理要求,强调储备金不属于支付机构,要求支付机构将储备金存放在支付机构中。中国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商业银行和明确的支持审慎监管充分保护用户权益的措施。

此外,《意见草案》的重点是加强财务监管,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丰富监管手段。垄断监管措施,明确界定相关市场范围并认可市场支配地位目标标准并保持公平竞争市场订单。 第二是规范中国人民银行的检查权和检查措施,以确保有效行使中国人民银行的执行权。第三是明确支付机构股权质押,创新业务的发展,重大事件的变更等必须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监管要求。

《意见草案》还明确提出,主要目的是抓好防范和处理支付领域的风险,坚决打击违法行为,纠正金融混乱,弄清支付机构的退出,加大对支付机构的处罚力度。违反和违反支付机构的规定。按照《预防和处理非法募集资金条例》的有关规定,与无牌经营支付服务的机构进行明晰的交易,加大对持牌机构的支付服务的提供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渠道行为惩罚的程度。

(资料来源:雷丁庄)

(负责人:DF537)

郑重声明:Oriental Fortune.com发布此信息的目的是传播更多信息,而与该立场无关。

Sou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