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公开征求意见,加强支付领域的反垄断监管措施反垄断_新浪财经_新浪网


原标题:中央银行公开征求意见,以加强支付领域的反垄断监管措施来源:经济信息日报

1月20日,央行网站表示,为防范支付风险,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央行与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评论)”(以下简称“规定”)。 《条例》鼓励开放和竞争的原则,并在机构准入和退出,业务规则等方面建立健全的市场导向机制。同时,《条例》加强了反垄断监管措施。支付领域,明确界定相关市场的范围和确定市场支配地位的标准,并保持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预防支付部门的金融风险是维持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0年6月,中央银行制定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为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的监管奠定了基础。 中央银行表示,近年来,支付服务市场发展迅速,创新层出不穷,风险复杂多变,机构退出和处置面临新的要求。 迫切需要加快《条例》的颁布,提高支付机构的监管法律水平,进一步规范支付机构的合规运作。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作为部门规章,将升级为《管理条例》,具有更高的法律水平和更大的威慑力,将更好地规范支付和结算市场。” 复旦大学金融学院研究员兼兼职研究员董锡苗说。

具体而言,“条例”坚持功能监督的概念。 强调相同的业务遵守相同的规则,并避免监管套利和监管缺口。 同时,坚持制度监督与业务监督相结合。 按照“先证明,后许可”的原则,对支付机构进行机构监督,对支付机构的业务及相关交易进行全面监督。 此外,要坚持渗透监督。 加强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的获取和变更的监督。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丰富了监督手段。 其中,显然要加强支付领域的反垄断监管措施,明确界定相关市场的范围和确定市场主导地位的标准,保持市场秩序的公平竞争。 根据《条例》的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全国电子支付市场的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中央银行可以咨询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审查该支付机构是否具有市场主导地位。

董锡苗说,《条例》与反垄断法之间有着有效的联系,赋予中央银行确定支付服务市场垄断地位的权力,填补了以往法律法规空白。 《条例》关于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详细规定,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加强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精神的具体体现。 这将有助于加强支付服务市场的反垄断法规,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维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支付服务市场的健康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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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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