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 中央银行对反垄断的沉重打击已深入到这一领域!这涉及到腾讯和阿里巴巴的垄断识别标准,也阐明了“权力”的强大作用_东方财富

原标题:刚刚! 中央银行发动猛烈攻击,反垄断深入到这个领域!关于腾讯和阿里…垄断识别标准也很明确,有多强大?

进一步规范支付服务市场,以防止付款风险。 1月20日,中央银行发布了《银行付款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根据业务内容银行将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的支付业务重分类为储值账户操作业务和支付交易处理业务,并按分类确定业务监管要求。公司治理要求,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加强支付领域反托拉斯监管措施,明确界定相关市场范围并认可市场支配地位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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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于2010年6月制定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条例》是将原来的《办法》作为部门条例升级为行政法规,以加强对支付机构的监督。

中央银行还表示,预防支付部门的金融风险是维持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办法》为支付机构的监管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支付服务市场发展迅速,创新层出不穷,风险复杂多变,机构提现和处置面临新的要求。 一般来说,为了适应市场发展,开放和加强监管的需要,迫切需要加快颁布《条例》,提高支付机构的监管法律水平,进一步规范支付机构的合规运作。 ,保持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根据业务内容确定支付业务的新分类方法

关于《办法》的起草,中央银行指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坚持职能监督的观念。强调同一业务要遵循相同的规则,避免监督。套利和法规差距。 二是坚持制度监督与业务监督相结合。 按照“发证前证明”的原则,对支付机构进行机构监督,开展业务,关联交易实行全面监督。 三是坚持渗透监管。股东实际控制监督人员和最终受益人的进入和变更。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满足技术和业务创新的需求,防止监管套利和监管缺口。 《条例》根据业务性质确定支付服务的新分类。即根据资金和信息的两个维度,根据是否开户(提供预付费值),是否具有存款根据这类机构的特点,将支付业务重新分类为储值账户操作业务和支付交易处理业务,并通过分类确定业务监管要求。

具体来说,从事储值帐户业务的非营利组织银行付款机构不得向用户支付与该用户的付款账户余额或预付款余额期间有关的利息和其他收入,并且不得超过代理机构开设付款帐户并为用户提供服务。 从事支付交易处理业务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按照清算机构,银行和从事储值账户业务的非银行支付机构认可的安全认证方法访问账户,不得保留敏感的账户信息。

此外,按照支付机构“先证后照”的原则,加强公司治理要求,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同时,通过肯定名单加否定名单,明确了支付机构成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的条件和禁止条件,加强了对股东资格,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的监督。

复旦大学金融学院招生金融首席研究员兼职董锡苗研究员经纪业务一位中国记者说,近年来,我国的支付市场发展迅速,但在业务快速发展中却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些非银行支付机构是相互连接和直接连接的,跨银行清算是通过非法银行进行的; 一些机构“无证驾驶”。 ,非法操作,挪用客户储备金等风险事件也时有发生。 自2017年以来,中央银行及相关机构在准备金,银行间清算,营业执照和条形码支付方面密集发布了文件。 “严格监管”和“强有力的服务”相结合,形成了清理和整顿支付市场的结合。 但是,由于这些系统文件属于部门规章,水平较低,威慑力不足,因此难以完全满足支付和结算市场的监管需求。 《条例》具有较高的法律水平和较强的威慑力,将更好地规范支付和结算市场。

  加强抗垄断,明确确定支付机构市场支配地位的标准

与以前发布的规范支付行业发展的文件相比,该条例的一项重要新补充是加强了支付领域的反垄断监管措施,明确了相关的市场范围和确定市场支配地位的标准。

  《条例》有两个确定市场主导地位的标准,外界认为这两个标准直接针对支付宝,微信财付通等。互联网支付巨头也根据《反垄断法》关于市场定义的原则性规定,中央银行在支付领域对反垄断的定义有着明确,具体和详细的​​标准。

一方面,由于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中存在支付机构市场份额达到三分之一,两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在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中的总市场份额达到一半,三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在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中的总市场份额达到在上述三种情况之一中,中央银行可咨询国务院反托拉斯执法机构诸如面试等措施的预警。

另一方面,由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全国电子支付市场中的市场份额达到一半,因此两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全国电子支付市场中的总市场份额达到了三分之二,以及三个非银行机构如果支付机构在全国电子支付市场中的总市场份额达到四分之三或上述三种情况之一,则中央银行可以咨询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以审查是否存在-银行支付机构在市场上占主导地位。

  同时,如果市场支配地位的支付机构不遵循安全,高效,诚信,公平竞争的原则,严重影响支付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央银行可以向国务院建议。反垄断执法机构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停止实施集中。 ,根据支付业务类型等措施拆分非银行支付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分母”的范围并不相同。 前者是指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而后者是指国家电子支付市场,尽管《条例》没有具体规定两种市场的具体覆盖范围,但从字面上看,后者大于前者。

  不同的定义范围将对互联网支付巨头产生不同的影响。 尽管支付宝和微信财付通可能达到第一种预警阈值,但是如果后一种“全国电子支付市场”包括银行系统的支付市场,则互联网支付巨头是否符合阈值标准需要在2004年正式宣布。更多详细信息电子支付市场上的数据。

值得注意的是,据《中国商报》的报道,接近监管机构的监管机构表示,后者的市场范围是全国性的电子支付市场,既包括电子支付市场又包括银行卡支付,而不是通常的窄条码支付。 。 市场。 根据这个市场定义,无论是支付宝,财付通还是银联,它们都没有达到三分之一的市场份额。 换句话说,按照规定,市场上目前没有任何机构构成垄断,这也是一种务实的做法。

董锡苗说,《条例》与《反垄断法》有效地联系在一起,赋予中央银行确定支付服务市场垄断地位的权力,填补了以往法律法规中的空白。 同时,《条例》阐明了非银行支付机构股东的准入条件和禁止的行为,要求同一法人不得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股权的10%以上;并且同一实际控制人不得控制两个或多个非银行支付机构,以防止支付服务市场中资本的无序扩张。

“《条例》提供了关于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详细规定。职位会议“加强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精神的具体体现,将有助于加强支付服务市场的反垄断法规,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维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优质发展。 董锡iao说。

此外,为保证支付机构稳定有序整顿,《条例》规定了过渡性安排。 在实施本条例前已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自实施本条例之日起一年内,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条件。到期之日,中央银行应审慎监管原则上暂停业务; 拒绝停业或者有其他严重情况的,中央银行应当撤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

(来源:央视财经)

(负责人:DF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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