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1月19日,第十三届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了第21次会议。 会议召开了两次全体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书记,副主任王锡玉和副主任马庆林主持。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克恭,吴明明,秘书长张建昌,50名委员参加了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建昌关于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工作的报告。 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任职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常务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宁金辉的报告,对个人代表的任职资格和人事事项进行了说明。 。 会议之后进行了小组讨论。

在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任振和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通过了甘肃省人大工作报告(草案)。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在2021年的工作通过要点投票表决(初稿); 投票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人代表资格的报告; 投票表决并通过了主席团和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秘书长名单(草案); 投票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执行主席名单。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执行主席通过团体名单表决(草稿); 投票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草稿); 投票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议程(草案);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 投票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对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某些专门委员会(草案)的selection选进行表决;表决通过了有关人员的任免事项。 投票通过并批准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第十三届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某些委员辞职的决定; 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甘肃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辞职的决定》。

副省长刘长根,省人民检察院朱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监督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省人大有关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常务委员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以无表决权代表的身份开会。

会议结束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李村文,省人大监督司法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朱涛和华文哲,会议任命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教育,科学,文化和卫生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李志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副主任朱刚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监督委员会委员王继霞宣誓就职。 (记者尤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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