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成员的声音| 为应对培训机构的“运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员建议严格执行,且一次费用不得超过3个月_监督

原标题:委员会成员的声音| 为应对培训机构的“运转”,全国政协委员建议严格执行一次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近年来,校园外的教育和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然而,由于新的冠状肺炎流行的影响,校外培训机构经常发生“过门”和“关门”的情况。 在长沙市第十二届全国政协第五次会议上,长沙市政协委员易静提交了《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的议案》,

易静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应带头对所有为中小学生提供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督,以确保对监督的全面覆盖。 坚持“谁批准,谁监督,谁负责监督”,防止过分强调监督和监督疏忽,坚决杜绝“不批准”,“仅批准”,“严格批准”的问题。和宽大的管理”。 例如,教育部门负责调查和惩处尚未获得非法经营学校许可证的组织,市场监督部门则侧重于有关注册,收费,广告,反托拉斯,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督,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侧重于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就对中小学生进行培训。 事业单位和民政部门应当重点监督违反有关登记管理规定的校外培训机构。 公安,突发事件管理,卫生部门应将重点放在校外培训机构上。 在安全卫生条件的监督中,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文化,工业和信息化,广播电视部门应当配合教育部门的职责,做好网络教育监督工作。

为了防止培训机构逃跑,易静建议教育,市场监督等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和资产管理规定》以及收费时间。并应协调教学安排。不收取超过三个月的一次性费用。” 教育部门应加强与财务部门的合作,探索建立特殊学费和杂费账户,严格控制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量资金流入等措施,加强对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督,要求校外培训机构选择城市内的一家银行,开设唯一的培训费资金专用账户,并在开设该特殊账户时与该银行签署特殊账户管理协议。 同时,银行严格按照协议控制账户的最小余额和大笔资金流量,并通过系统对接推送教育专用账户信息与教育部门进行沟通。

实行年报制度,定期发布“黑名单”,扩大宣传力度,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处罚。 将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黑名单信息,抽查结果等收集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并以相应企业的名义进行记录并公开。 。

潇湘晨报记者李Shu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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