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具有独立的风险控制能力是关键,24家持牌消费金机构欢迎“大考” 风险管理| 措施_新浪科技_Sina.com


原标题:是否具有独立的风险控制能力是关键,24家持牌消费金融机构欢迎“大考”

本报记者李兵

消费金融机构将迎来分类监管。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消费金融公司监督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五章二十五条,主要包括五个部分:一般规则,评级要素和评级方法,评级程序,评级结果的使用和补充规定,一般对监督和管理工作进行安排。消费者金融机构评级。 中国银监会根据省有关部门的规定,按照地区监管的原则,审查其管辖范围内的消费金融公司的初步监管评级结果,并提交报告。监管评级报告于每年4月10日前提交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毫无疑问,这一评级是2021年对于消费金融公司最重要的考试。” 一家持牌消费金融机构的有关负责人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强调,监管评级的结果应作为监管机构衡量公司经营状况,风险管理能力和风险水平以及制定监管计划,分配监管资源的重要依据。 ,并采取监管措施。 它也为消费金融公司实施市场准入问题提供了参考。 因子。

具体来说,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管评级要素包括五个方面,它们的权重分布不同。 其中,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最大权重为28%,资本管理占12%,风险管理占35%,专业服务质量占15%,信息技术管理占10%。 不难看出,风险管理权重高达35%。 监管评级结果分为1级,2级(A,B),3级(A,B),4级和5级。值越大,机构风险越大,监管关注度越高需要。

一家持牌消费金融机构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从五个主要指标的角度来看,是否具有强大的独立风险控制和技术能力应是扩大评级差距的关键。 此外,在保护消费者方面,教育,经验等方面的建设和投资也引起了公司的充分重视。”

此外,《办法》强调,对于重大案件,重大财务舞弊行为,重大行政处罚或监管强制措施,应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降级,监管评级结果不得高于3级。 。

招商银行首席研究员董锡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评级不同的消费金融公司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可以奖励商品,也可以惩罚穷人,体现差异化监管的原则和方向。 从评级要素的角度来看,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这两个权重合计占63%,突出了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符合消费金融公司的现实,并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

此外,记者注意到,根据《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在中国成立超过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消费金融公司。 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管评级周期为一年,评估期为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原则上,应在每年4月底之前完成。

根据此情况的统计,有27家开业超过一年的消费金融机构和24家符合参与评级的条件,包括平安消费金融公司,北京阳光消费金融公司和平安消费金融公司3家。小米消费金融公司成立时间不到一年。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强调,监管评级为5的消费金融公司表示风险水平超过了公司的控制和纠正能力,并且公司不再能够正常运营。 应该命令它提交合并,收购,重组和引入战略投资者。 救济计划,或依法接管; 对于无法采取措施进行救援的公司,可以依法实施市场退出。

零一研究院院长于百成对《证券日报》记者说,对于消费金融机构而言,评级可能会影响发行债券和ABS融资等业务资格。 如果评级显示高风险,则需要采取措施以依法调整甚至撤销。 一方面,监管评级是对经营状况较好和评级较高的公司的证明和积极激励,而对评级较差的公司则是警告和惩罚。 实施分类监管有利于监督消费金融公司的合规运作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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