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孚日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监督函| Everyjing.com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1-14 08:44:17

每个AI新闻通讯,2021年1月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孚日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经调查,贵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1。更正会计错误。2020年6月30日,贵公司发布了《关于更正早期会计差错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使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了2,494.55万元。 绝对值为7.25%; 2018年总资产增加3.9亿元,调整后占总资产比重的绝对值为4.62%。

二,信息披露不及时。根据公告,贵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与高密凤城管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105元的价格出售其在高密孚日热电有限公司的100%股权。百万。 关联交易确认出售收益6371万元,占最新经审计净资产的14.65%。 直到2020年6月30日,贵公司才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资产出售。

贵公司的有关行为违反了《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和第9.2条的规定。 请贵公司董事会充分关注相关问题,吸取教训,并防止相关问题再次发生。

孚日股份的董事长是肖茂昌,男,今年42岁,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汉族。 孚日总经理为吴明峰,女,现年60岁,中国国籍,汉族,硕士。

1,过去30天,孚日股份减少了北向资本的121.7万股,流通股比例下降了0.13%;
2.在过去30天内,没有机构对Vosges股票进行过研究。

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孚日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监督函|  Everyjing.com

(记者周玉祥)

免责声明:本文中的内容和数据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 请在使用前验证。 根据此操作,风险自负。

Sou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