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直接管理下,对191家保险公司的监督已经完成了对这75家公司的指定! _东方财富网

原标题:划定了191家保险公司作为监管主体,而这75家直接受中国银监会监管!

91家庭生活保险公司发布了监管机构职责的改革计划! 从2月1日起生效!

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该计划的颁布是为了简化行政和赋予银行监管权力。结合,优化服务重要改革措施,进一步提高个人素质保险公司监督制度机制,励磁市场活力,推动人体保险扩大和提高质量,稳步发展。

除了以前的87家财产保险公司和13家保险到目前为止,公司监事会责任制改革计划已经实施,共有191家公司保险公司监督机构的职责已经确定。

  按监督对象划分

  人寿保险该公司分为两类:中国银行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直接监督和中国银行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地域监督。 其中,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督39家公司,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其境内的52家公司。

方案发布后,领土监督公司的登记地点发生变化的,应当根据登记地点调整银保局的监管权限和责任,可以合并银保监会职位如有必要,对监视对象的划分进行必要的调整。

  按行政许可职责划分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准备,开业,解散和破产,合并,部门,机构海外保险个人类型组织保险产品批准和备案; 个人保险公司,负责直接监督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寿保险公司相关许可事项的领土监督。在登记地点(住所,营业场所)发生跨辖区变更的情况下,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所所在地原产地在批准过程中应向搬迁地点的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征求意见意见; 在其管辖范围内成立个人保险公司(准备,开业),省级撤销分支机构审批工作及其他在改制为省级分支机构等事项的审批过程中,应征求个人保险公司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

  按日常监督职责划分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和完善行业监管政策,制度规则和工作。规划,开展市场运作统计,监测与分析;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上下联动,横向合作; 协调跨境监管交流与合作的责任; 负责人寿保险公司异地监管的直接监管;现场调查等相关日常监督工作。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寿保险公司的境外监督和领土监督的现场检查,并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授权书或其他监督工作委托。

  财产保险和再保险是前进的一步

记者注意到,中国银监会于2020年7月发布了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责任制改革方案,并于2020年8月1日实施。

87家财产保险公司和13家再保险公司分为直接监管公司和地区监管公司。 其中,有36家公司受到直接监管,由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承担监管机构的责任。 其余的64家是地区性的监管公司,而当地的银行和保险监管局则由监管机构负责。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纸)

(负责人:DF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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