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公司监管主体的改革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直接管理下落户了39家机构。 中国保监局-财经新闻


原标题:实施人寿保险公司监管主体改革,中国银监会直接监管39家机构。

记者昨日获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了《人寿保险公司监管责任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91家人身保险公司分为两类。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督,并由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区域监督。 39家家庭人寿保险公司被列为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的公司。

这是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系统重要性,资产规模,风险状况和其他指标后做出的划分。 《方案》明确规定,领地发行公司的注册地点在发行后发生变更的,应当根据该注册地点调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权和责任。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直接监管公司和地区监管公司的范围以及有关监管权的划分进行必要的调整。

《计划》还明确划分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职责。 其中,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整体监管政策。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局分别负责直接监管公司和地区监管公司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日常监管职责。 该《计划》还明确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在其管辖范围内设立(准备,开业)个人保险公司,取消省级分支机构的批准以及其他分支机构的批准。省级分支机构。

下一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继续深化监管改革,继续加大对寿险公司的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的风险,促进寿险业务的发展和质量的提高。 ,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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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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