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转让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成1.68万亿元国有资本的全部转移

原标题:中央一级转移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成国有资本总转移1.68万亿元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2日(记者曾金华)财政部12日宣布,为了贯彻国务院的决定和部署部分国有资本的转移,以丰富社会资本,安全基金,财政和人力资源部与社会保障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紧密合作,以促进转移工作。 截至2020年底,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转移全部完成,向93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转移国有资本金1.68万亿元。

转移部分国有资本来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是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的重要措施。 2017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国有资本丰富社会保障基金转让实施方案》,明确规定转让比例统一为公司国有股本的10%弥补实施认定缴费期限形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按照“试点先行,层级组织,稳步前进”的原则,经国务院批准,2018年将在中国联通等三家央企,中国再保险等两家中央金融机构进行试点。 ,以及浙江和云南省。

2019年9月,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通知,全面启动转移工作,明确了时间表,即中央一级的合格企业将于2019年底基本建成,遇到困难的企业可以在2020年底前建成,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成后,由中央管理机构经营的企业将转移。 在地方一级,转移工作将于2020年底基本完成。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央转移支付工作的全面完成,为建立更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体系提供了有力保障,充分体现了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所有人分享发展成果。

在地方层面上,近年来,各地陆续出台了部分国有资本转移实施方案,以丰富社会保障基金,加快了工作转移。

“部分国有资本的转移以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有利于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中代际权益的实现,避免了因实施视同支付期而形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转移下一代政策。保护和改善民生很重要。措施。顺利执行转移工作为社会保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证。” 中国财政科学院研究员白景明说。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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