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算法“计算”消费者? 专家:可以进行对策算法的研究-观点·观察-cnBeta.COM

在数字经济时代,隐形算法始终会影响消费者的选择。 近年来,随着Internet平台经济的飞速发展,大型Internet平台公司已经出现在消费领域,例如在线购物,运输,旅行和住宿,订购食品和送货以及在线游戏。 一些平台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为消费者提供了更丰富的产品或服务,为社会创造了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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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与此同时,还有一些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熟悉大数据,未知在线游戏彩票的可能性,在线直播播出违反法律的内容以及受到赞誉和负面评论…

这些问题的背后是对消费者的不公平算法技术的“计算”。

消费者需要大数据的集体救济机制

2020年,安徽省一家网络技术公司在一年之内被大量消费者投诉,相关部门共收到953份投诉和举报。

其中,反映公司网络游戏彩票可能性和规则设置问题的报告数量最多,占总数的40.8%。

在调查过程中,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现,判断彩票可能性的法律遵从性并不好。 当地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组织了该市两级市场监督部门,文化旅游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之间的联合加工促进会议,共同调查和核实公司的可能性等问题。

由于对诸如概率规则之类的问题缺乏专业的识别能力,因此无法找到权威的第三方组织进行识别,因此调查受到一定程度的阻碍。

“这个问题没有很好地解决。” 在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消费者协会”)举办的在线消费领域算法调节与消费者保护论坛上,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丁涛对如何查找感到不安。一个办法。

抽奖概率的背后是一组算法的执行。 根据消费者投诉,相关调查和相关报告,中国消费者协会总结了当前涉及网络领域消费者权益的六个算法应用问题,包括推荐算法,价格算法,评估算法,排名算法,概率算法和流量算法。

其中,概率算法的问题体现在:一些网络运营商进行有奖销售和彩票交易,特别是一些网络游戏公司定期开展游戏道具彩票活动。 尽管宣布了获胜(下降)的概率,但是算法程序它是不透明的,并且缺乏对实际获胜概率的控制,这已被消费者反复批评。

北京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陈凤翔表示,算法本质上是互联网的一种编程技术。 这种编程技术具有一定程度的人为参与和投入。 一些程序员在编译过程中不了解法律并侵犯消费者。 对。

北京计算机学会数字经济委员会秘书长王娟最近发现,当车辆进入她每天都熟悉的路线时,在线汽车叫车平台的导航路线漫长而拥挤。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史建中也有类似的经历。 他认为,平台导航可提供长途驾驶路线。 该算法背后有一些动机,但是消费者很难获得证据,有时无法保存相关证据。

“一旦大数据成熟,它将针对这种消费模式下的所有消费者,而不是特定消费者。” 石建中认为,在大数据问题上保护消费者权益必须是集体救济机制。

垄断行为公司的对策算法研究

“十四五”规划提出改善消费环境,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Su Haopeng的说法,对消费者的不公平算法的侵犯体现在三个方面:侵犯公平交易权,选择权和侵犯知情权。

他认为,在某些领域,例如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二选”问题和大数据问题,可以加强对个案的监管,以指导更多的公司在算法领域改善对消费者的保护。

另外,在某种程度上,该算法也是商人垄断的权利。 您可以考虑设置权限,从技术上给消费者授予关闭算法的权利,并在法律上规定从技术角度实现商人的权利。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平衡。

据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程晓教授介绍,通过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技术可以解决很多问题。 例如,对于具有市场垄断行为的公司,进行对策的算法研究,“以算法为目标算法,算法之间会相互竞争,从而重塑市场竞争机制。”

关于侵犯消费者权利的算法,他还建议采取预防措施。 针对大数据熟悉和价格歧视等问题,监管机构可以要求平台识别显示给用户的价格是否是为消费者推销的个性化价格。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中心主任卢来明指出,迫切需要提高监管技术水平。 但是,在算法的调节方面,还是在事前,事中和事后都要进行监督,以及是否进行道德审查,社会上仍存在分歧。

他认为,应该首先建立一个原则,无论是预调节还是过程中调节,以调节算法的目标,并同时进行道德审查。 但是,也有必要对不同的算法进行分级监督,以确定不同的监督级别和标准。

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出,一方面,如果不正当算法的应用被允许无序发展,一方面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公平有序竞争,也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另一方面,消费者将面临数据算法的挤压并成为问题。 技术欺凌的目标甚至在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方面被算法所扭曲,并且已成为平台运营商手中的“玩物”。

“算法的不公平应用是针对普通大众的,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潜在的受害者。”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李远光建议,下一步应该是加强算法应用的有效监管。

“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中,建议增加有关算法应用的有关规定。” 李元光建议,国家应建立专门的算法伦理组织,负责算法应用伦理和规则,标准制定,不正当算法应用调查,处理等工作,并指定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有效监督。算法应用程序。

同时,应该清楚的是,操作员对算法的使用应该是已知的,可检查的和可逆的。 发生纠纷时,有义务向有关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和第三方机构提供算法,背景数据,相关材料和说明,以便对算法的应用进行验证,解释和负责。加强算法的实现方法举证责任,明确伪造或篡改证据的责任和后果,解决消费者出示证据和识别困难的问题。

“加强监管合作和机制建设。” 李元光指出,算法在互联网领域的应用非常广泛。 建议有关行政部门加强相互配合,完善监督责任; 完善执法基础,抓好规章制度衔接; 加强算法应用程序的分类标注和分类管理,加强对涉及公共利益,生命,健康,财产权等方面的算法应用程序的监督,加强对以市场为主导的平台运营商算法应用程序的监督,加强对价值和价值的监督伦理,特别是未成年人教育应用算法来加强监督。

李元光建议应建立算法投诉审查机制,以保护消费者和各行各业的投诉和监督权,“培养第三方技术鉴定机构,增强算法应用的技术审查能力”。

同时,李远光认为,有关司法机关应加强算法应用案例的分析研究,促进相关司法解释的引入,加强算法应用问题的实质性审查,通过司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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