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石家庄:涨价涨价和捏造价格上涨的报道,最高悬赏5000元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今天(1月9日日本),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流行病防控市场监督报告和奖励暂行办法:
1.奖励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场公众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举报人”,为自然人)在举报期间报告以下违法行为: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 核实后,案件结案。 相应的奖励行为:
1.提价,ho积,编造和传播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二)未进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未经检查或不合格的肉类产品的;
(三)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流通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生产,销售药品或者制备制剂的;
(四)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消毒等防疫产品;
(五)未取得“一三证”(即通关证,核酸检验证书,消毒证书,检验检疫证书)的进口冷链食品的销售和仓储;
6.非法销售走私食品和物品。
2.报告方式
您可以拨打12315报告号进行报告,也可以向区(县)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3.奖励条件和标准
1.奖励举报应符合以下条件:有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违法违法事实或线索,并提供相关证据; 报告事项经核实; 该报告的内容先前未受到市场监督部门的控制; 记者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奖励标准:举报的事项为轻度违法行为,不造成社会影响或不良后果的,奖励五百元; 举报严重违反法律规定,造成一定社会影响和不良后果的,奖励2000元; 如果举报属于重大违法行为,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和不良后果,将给予5000元的奖励。
3.奖励确定: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记者通过相同的线索举报同一案件,则将给予第一时间的奖励。 二人以上举报同一案件的,按照同一案件的奖励标准分配; 记者将举报同一件事,请勿重复奖励。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