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已收到超过700万件涉及“三罪”的担保保险,并将受到严格的处理。 公司:相关业务已于2019年下半年停止承销_东方财富网

原标题:中国人保财产险已获通知,涉及“三大罪”的担保保险超过700万件,将受到严格处理。 公司:相关业务已于2019年下半年停止承销

昨天,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保护局发布了2021年1号通函,关于中国人民财产的通知保险有限股份公司(简称人保财险)侵犯消费者权益(银行保险监管机构发布的消费者保险)[2021]1号)。

通知显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现,人保财险在投诉调查后未及时发行。保险单一,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严格执行保险价格和用法已被废除保险诸如条款之类的问题无视并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人保财险表示,通知中提到的相关商业公司已于2019年下半年停止承销,针对初步检查中指出的问题逐一制定了整改计划,并实施了整改。

  超过700万保证保险单涉及“三大罪过”

从人保财险的承保情况来看,2018年3月,人保财险分支机构与集团签署合作协议,规定人保财险广东分公司是集团的平台贷款业务合同性能担保保险“保证人,被保险人是集团的平台借款人,是保险公司对于贷方,保险金额这是贷款本金和利息之和。截至2019年12月,双方已终止业务合作,人保财险已累计承销合同履约担保保险,个人贷款担保保险和个人贷款担保保险(多年)超过700万份保单。

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三个主要问题。

首先,它在承保后没有及时发行政策,未发送成功的保险信息。 在与小组的业务合作中,人保财险业务系统的功能设置如下:当申请人发起触发器(查询,下载等)操作时,该系统可以生成相应的正式电子保险单,即PICC P&C承保后未能及时向被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单保险凭证,并且未向投保人发送成功消息。

第二个未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严格执行保险PICC财产和意外伤害保险在承保合同履约担保保险,个人贷款担保保险和个人贷款担保保险中未涵盖任何单一保险单(多年期)保险率进行验证并直接采用小组的客户做出改变价钱然后推送至人保财险的费率数据进行收费和承保。 人保财险未能根据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保险费率计算单个保单的保险费率,也未严格执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保险费率。

第三是使用已取消的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条款。 2018年3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广东省分公司与该集团签署的协议规定,适用条款为“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条款”,该条款于2013年12月提交并通过。2019年1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合同履约保证”提交并通过了《保险条款》,同时废除了原始的《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条款》。但是,2019年2月以后,人保财险提供的贷款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险单/保险单所附的条款仍然是“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条款”,涉及超过150万份保险单。保费收入近4亿元。

  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理

对此,人保财险向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该通知发布后,公司高度重视,尽快组织研究了有关文件,深刻理解了涉及事项的性质。通知,并真诚接受监管部门的严厉批评,以便做出回应消费者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整顿。

人保财险表示,通知中提到的相关商业公司已于2019年下半年停止承销,针对初步检查中指出的问题逐一制定了整改计划,并实施了整改。

中国人保财险还表示,下一步,公司将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识。 在初步整改的基础上,将严格遵守监管要求,严格遵守法律。 遵守法规,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并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险服务,做带温度的人身保险。

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在通知中指出,人保财险的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利,损害了其合法权益。消费者的利益。 人保财险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理。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负责人:DF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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