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银行等六个部门:支持新贸易形式的跨境人民币结算
记者1月4日从央行官方网站获悉,央行与发改委,商务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外汇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以支持稳定对外贸易和外资的通知》(以下简称“公告”),明确支持以新的贸易方式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 《通知》涵盖促进人民币结算的上级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优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促进跨境人民币收支支付个人往来账户,促进境外机构使用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等方面 。
具体来说,《通知》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更高层次的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试验; 支持跨境人民币结算以新的贸易形式; 并根据商业体制改革及时调整业务处理和审查要求。
在优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方面,《通知》明确规定,将放松对某些基本建设项目人民币收入使用的限制。 但同时要强调的是,除非另有明文规定,否则境内机构资本账户中的人民币收入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 除非业务范围明确允许,否则不得将其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 用于建设和购买非自用房地产(不包括房地产企业)。
此外,《通知》还建议在“业务发展三项原则”的基础上,支持境内银行开展个人往来账户下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以进一步便利跨境收款和结汇。支付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入,例如个人工资。
恒生中国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通知》放宽或取消了部分业务限制,使企业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 同时,他们积极鼓励探索开放试验项目的新领域,以解决国外承包工程。 这些企业开展跨境业务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将进一步便利其跨境经营,投资理财,促进人民币跨境使用。
中国银行研究所研究员袁晓辉分析说,《通知》进一步促进了跨境人民币结算过程,优化了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不仅为国内金融机构提供了融资渠道。在跨境经济和贸易活动中使用人民币的比例更大。 它还为海外金融机构提供了更好地参与和投资国内金融市场的机会。 “便利跨境人民币使用是不断增强人民币国际化的吸引力和需求的必然选择。目前,QFII和RQFII额度限制已被取消,投资范围不断扩大。新政策还为国际投资者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投资渠道。
(负责编辑:赵安妮(实习生),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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