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机构提出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指标

原标题:监管机构提议的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指数

2020年12月31日,中央银行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银行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已建立的“系统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银行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系统。

澄清“通知”房地产机构覆盖,管理要求和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调整机制考虑银行为产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和机构类型设定房地产贷款余额比例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比例在两个阶段的上限,为超过上限的机构设置过渡期区域差异监管机制

具体来说,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根据银行类型分为五个级别。第一层是一家大型中国银行,房地产贷款上限为40%,个人住房贷款上限为32.5%; 第二层是中资银行,房地产贷款最高限额为27.5%,个人住房最高限额为20%。 第三层适用于中小型银行和非县农村合作机构。 房地产贷款上限为22.5%,个人住房贷款上限为17.5%; 第四级为县级农业合作社,房地产贷款比重上限为17.5%,个人住房贷款比重上限为12.5%。 第五层是乡村银行,房地产贷款所占比重的上限为12.5%,个人住房贷款所占比重的上限为7.5%。

该“通知”将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保证稳定执行房地产促进政策市场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管理体制已经过渡。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超过管理要求的银行金融机构,必须制定调整计划,在业务调整过渡期内逐步满足管理要求,并明确具体措施,以达到管理要求的要求。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制度是为了完善我国的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房地产金融管理长期机制的重要措施将有助于提高金融系统的弹性和稳健性,并有助于优化银行金融机构信用结构,为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银行业务处处长李光子认为,该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防止房地产风险转移到银行系统中。 “银行应避免房地产行业盲目扩张。某些中小型银行受影响区域行业由于结构限制,贷款太集中在房地产领域。 此风险需要有针对性的预防和控制,以适当降低贷款集中度。 ”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天永说房地产信用业务是高风险业务,对银行的系统风险相对较高。 “引入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将有助于促进商业银行优化信用结构,提高房地产信贷质量,有利于中小银行的回归,以支持实体经济;服务中,小型和微型企业起源。 ”

编辑:朱子云校对:严景宁)

(来源:八国财经)

(负责人:DF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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