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确保退市改革的顺利进行_东方财富网

原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保退市改革的顺利进行

2020年12月31日,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了新的退市规定。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中国证监会将拓宽多种退出渠道,加强除牌监督,加快有关投资者保护制度的建设,加强发行和上市,再融资,以及改组,退市,监管执法等全过程和全链条监督问责,促进公司《除名机制实施计划》已经全面实施。与此同时,我们将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一道,严厉打击和追究除名过程中的对抗性监督,维权不当甚至煽动群众性事件的责任,确保改革顺利进行,积极塑造良好市场生态。

  提高除名标准,简化除名程序

“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关键基本制度。”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不可避免地需要平稳进入和退出。出口这两个壁垒形成了具有进入和退出良性循环的市场生态。科技创新局并试行注册系统和创业董事会改革和试点登记制度稳步实施。 在拓宽前入口的同时,迫切需要加快通畅的出口速度。

自1999年《证券法》除牌制度框架初步建立以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了四次除牌制度改革,建立了与市场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较为完整的除牌规则制度。 但是,与成熟市场相比,我国资本市场不系统,不坚决,不完全退市的问题仍然更加突出,年均退市率仍然较低。 自2019年以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完善除牌制度,作为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科技创新局和创业板市场登记制度的试点改革中,它同时在提高退市标准和简化退市程序方面做出了一些努力。 积极探索,同时明确提出改革思路,拓宽多元化出口渠道,进一步加强监管,职位效果明显。

中国证监会在认真总结以往退市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市场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并提出了下一步完善退市机制的总体思路。 2020年11月2日,中央深改革委员会第十六届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机制的实施方案》。 《实施计划》明确指出,要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的方向,提高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拓宽退市渠道,加强退市监管,完善规范的退市机制。

 加强与登记制度改革的协调

2020年12月14日,为执行《实施计划》的有关要求,提高退市标准,简化退市手续,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了相关的退市规则草案。 在征求意见期间,市场有关方面对该规则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负责人表示,此次退市制度改革坚持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尊重市场,尊重法律,加强与登记制度改革的协调,吸收试点退市改革的经验。科技创新委员会和创业板,促进股价上涨,市场价值其他交易指标发挥更大的作用; 注重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空壳企业“及时清除;澄清和完善具体标准,以增强标准操作和重大违规行为从除名标准的可操作性。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全面修订了金融指标,交易指标,规范和重大违法行为的退市标准,并取消了所有行业的单次连续退市。失利除名指标,制定扣除额净利拥有亿元营业收入合并财务指标; 在保持“面值退市”和其他交易退市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市值3亿元”标准; 提高信息披露和规范操作中主要缺陷以及拒绝纠正的标准; 加大重大违法违规提款的力度,完善城市识别情况等。同时,根据新《证券法》的规定,取消中止挂牌,恢复上市​​,优化除牌安排期限,以改善除名的效率。

  确保“撤退”并“停留”

该负责人说,此次退市制度改革特别强调必须加强相关司法保障,坚持法治,坚持退缩,应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严重破坏资本的行为。市场订单公司坚决清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有必要加强退市监督和紧凑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中介机构以及其他相关实体负责打击财务欺诈,利润转移,市场操纵以及与除牌过程相关的其他非法活动。 有关机构和个人应承担责任。底线思考,根据国情和市场实际,优化投资者保护机制,妥善处理退市风险。

上述负责人指出,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已经完善了退市规则,以应对退市目标周围的混乱局面。审计意见规避退市公司增加审计意见类型和财务指标与适用的除名规则完全结合在一起,以弥补系统中的漏洞; 对于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并拒绝更正的案件,请添加直接的“红牌罚款”条款; 在保留原主要重大违法退市标准的同时,针对舞弊金额大,比例高但不影响原规定上市状态的财务舞弊案件,按照“舞弊金额+舞弊比例”退市标准。已添加。

最近,证监会已经互动公司通过财务欺诈避免退市后,将继续加强对类似案件的监管。 同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监督合作,以有效克服退市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障碍。

上述负责人指出,撤退的需求不仅仅是追求摘牌的目的,摘牌并不是唯一的纪律手段。 严格的执法一方面必须确保必须惩处任何错误,另一方面也必须坚持同等的惩罚。 有必要从事实中寻求真理,并辩证地和系统地考虑上述关系。 2020年,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了行政处罚的数量,最近又通过了《刑法修正案》(11),极大地增加了非法发行和金融欺诈的成本。 一级诉讼案已正式启动,中国证监会正在加快命令的制定回购以及其他支持投资者保护的系统,以确保同时需要“衰退”和“衰退稳定性”。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负责人:DF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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