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布了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系统,银行需要压力下降来源:本文
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权利保护)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通知》根据资产规模和银行金融机构类型分阶段管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综合考虑银行金融机构规模发展,房地产系统性金融风险表现等因素,进行调整及时适用机构的覆盖范围,分类设置,管理要求和相关指标的统计口径。
“住房不是投机”和“支持实体经济”
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制度,是指在我国设立的中资法人银行金融机构。 房地产贷款余额比例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比例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的管理要求。 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上限的,由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参考。
复星集团高级研究经理王若晨表示,自下半年以来,房地产金融政策得到明显收紧,健全的监管体系逐步建立。 对于银行的房地产贷款,有总量控制的要求。 该政策进一步完善,具有更明确的指导意义。 旨在合理控制房地产贷款规模和居民杠杆水平,促进市场稳定发展。 “红线”的意图是相似的。
对此,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认为,《通知》的发布有三点考虑:
一是实施房地产政策,建立长效房地产机制,限制银行信贷资金过度流入房地产市场,影响国家财政资源配置。
其次,从长远来看,这将有助于控制银行系统中的系统性风险,限制集中度,并将房地产市场未来波动可能导致的系统性风险降低到银行系统的稳定性。
第三,从限制的角度出发,希望资金可以流入有形企业,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因此,在实际执行实施标准时,《通知》对不同的银行采用差异化的标准。要求大银行的比例更高,随后的银行规模逐渐减小,银行的比例上限不断提高。房地产贷款和个人抵押贷款依次下降,这可能主要是因为银行越小,客户越小,因此,对于这些小型银行,将房地产贷款限额设置得较低,这将有助于这些银行增加信贷基金投资于实体,即小型和微型企业。” 曾刚说。
根据《通知》,银行金融机构分为五层:第一层是大型中资银行,包括六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第二层是大型中资银行。 第二层是中型中资银行,包括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商业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 第三层是中小型银行和非县农村合作机构,包括城市商业银行,私人银行,大中城市以及第二层城市商业银行以外的城市农村合作机构; 第四层是县农业合作机构; 第五层是村镇银行。
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的五个级别分别为40%,32.5%,27.5%,20%,22.5%,17.5%,17.5%,12.5%,12.5%和7.5%。

五家银行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比重上限
招商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学院兼职研究员董锡苗认为,近期市场对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抱有一定的期望。 系统通过分类和分层实现差异化管理,给各个地方一定的调整空间,并设置更长的过渡期。 一方面,表明加强管理和调整的方向是明确的,但也将把握政策的节奏和强度。 ,为目前不达标的机构给予足够的整顿和改革时间,有利于维持市场的稳定有序发展。
“对于银行来说,这可以减少银行对房地产业务的依赖,并更多地支持实体经济。不同类型的银行实体具有不同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处置能力,因此不同层次的贷款比率分层也是必要的。”王若晨说。
王若晨认为,从《通知》来看,贷款业务的趋势主要集中在大型银行,这本身与大型银行的风险控制和资源优势有关,有必要比较不同银行以前的贷款比率。
“库存调整不会太大”,“增量会受到影响”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回答记者时表示,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制度有利于市场主体形成稳定的政策预期,有利于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房地产市场。
董锡苗指出,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制度是加强宏观审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的引入将有助于进一步降低房地产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均衡发展,并预防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他认为,加强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的管理符合近年来房地产“不投机谋生”的调控主旨,将有助于促进金融资源进一步进入小微市场。企业,制造业,绿色发展等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点。 领域和薄弱环节。 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避免房地产行业的“虹吸效应”,并挤压过多的信贷资源。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斌表示,从国际角度看,房地产贷款比重过高,或者在一定时期内比重上升过快,不利于房地产市场本身的发展,也不利于房地产市场自身的发展。对金融体系构成风险。 当前,我国的长效房地产机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房地产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约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9%,但部分银行机构的比例过高,远高于平均水平。 为了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特别是加大对制造业,技术创新,绿色金融,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制度是不仅及时而且非常必要。 有利于优化信贷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金融体系安全稳定运行。
根据国盛证券研究所汇编的有关各银行房地产相关贷款比例的数据,从房地产贷款总比例中得出的第一份文件中,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分别占41.72%和50.01%,要求压降分别为1.7%和10%; 在第二层,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都超出了要求,分别要求压降为6.8%,0.6%,1.2%和7.8%; 在第三档,杭州银行,成都银行,郑州银行,青岛银行,青农银行需要分别下降2.7%,13.3%,10.5%,9.3%,7.7%。

各银行房地产相关贷款比例资料来源:国盛证券研究所
根据数据,等级越高,要求的压降就越大。
“总的来说,我个人认为,如果库存调整超出标准,那么调整不会有太大影响。” 曾刚告诉《报》。
他认为,一线商业银行的影响应较小,调整压力应较小。 “可能不需要调整。” 由于总贷款规模持续增长且分母增长,因此即使分子不动,该指数明年也可能下降。 如果第二类股份制银行和大型城市商业银行不被许多人超越,那么调整的压力将很小。 但是,如果太大,可能需要相应地进行一些调整。
从增长的角度看,曾刚认为,《通知》对银行,特别是那些已经超过上限并即将达到上限的银行影响很大。
他说,由于过去几年房地产贷款的增加,特别是个人抵押贷款的增长率,远远超过了银行平均贷款增长率,这一比例持续上升。 “通知书”的出台意味着个人抵押贷款的增长率不可能像以前那样远远超过这一平均贷款增长率,因为它将很快超过标准。
“对于超出限额或已经达到上限的银行来说,这甚至是不可能的。由于超出限额,未来的增长率可能必须低于平均贷款增长率才能实现调整。未来,房地产贷款“曾刚说:“新贷款在新贷款中所占的比例,以及该房地产贷款本身的增长率,特别是个人抵押贷款的增长率,将大大下降。新的银行贷款配售方式可能是在2021年。发生了重大变化,可能需要在实体经济中投资更多的资金,例如制造业,小型和微型企业。”

大量信息,准确的解释,全部在新浪财经APP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