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标题: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系统释放出沉重信号
为了增强银行金融机构抵御房地产市场波动的能力,防止由于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在金融体系中而引起的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并提高银行金融机构的健壮性,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建立房地产银行金融机构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31日发布的具体通知明确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机构覆盖率,管理要求和调整机制。
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制度,是指在我国设立的中资法人银行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余额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比例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相应上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资产规模和银行金融机构类型等因素,制定了不同阶段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的管理要求。 管理要求的设置要考虑到银行的类型,现有房地产贷款业务的现状和未来空间。
同时,为了反映地区差异,在通知某些公司银行金融机构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的管理要求时可以有适度的灵活性。 管理体系还设定了过渡期,以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管理要求是由法人(不包括海外分支机构)制定和实施的,没有对各个地区的国家银行分支机构分别设置要求。
记者的查询要求得知,银行金融机构的分类包括大中型银行,中型中型银行,小中型银行,非县级农村合作社,县级农村合作社和农村银行五类。 贷款集中管理要求,房地产贷款比例上限分别为40%,27.5%,22.5%,17.5%和12.5%,个人住房贷款比例上限为32.5%,分别为20%,17.5%,12.5%和7.5%。

通知要求,目前超过管理要求的银行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过渡业务调整计划; 符合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稳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密切监测有关情况。敦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房地产贷款业务采取措施及时纠正异常生长。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制度可以提高金融体系的弹性和稳健性,促进金融体系的稳定健康发展。房地产市场。 同时,该系统将加强银行金融机构的内部约束,优化信贷结构,并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例如制造业和技术业,以及为诸如微型和微型企业与农业等薄弱环节提供融资,农村地区和农民。促进金融和房地产与实体经济的均衡发展。
据了解目前,大多数银行金融机构符合管理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要求它们稳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并保持房地产贷款比例和个人住房贷款比例基本稳定。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斌分析说,从国际角度看,房地产贷款比重过高或在一定时期内增长过快,不利于房地产市场自身发展,但也构成金融体系的风险。 当前,我国的长效房地产机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房地产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约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9%。但是,一些银行机构的比例过高,远高于平均水平。 为了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特别是加大对制造业,技术创新,绿色金融,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制度是不仅及时而且非常必要。 有利于优化信贷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金融体系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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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薛永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