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后,弱势群体将拥有更多的“法律保护伞” |

每日经济新闻

2020-12-31 10:24:06

陆子顺

几天后,新中国第一部以《民法典》命名的法律将被实施。

该1,260条的法规积极响应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完善和丰富了民权的种类,完善了民权保护和救济规则,进一步规范了权利保护救济机制。 实施法律后,提高人民的幸福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人民的全面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

《民法典》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对保护每个人的权利都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法律最重要的关切之一是社会中可能存在的弱势群体,例如未成年人和老年人。

在《民法》的立法过程中,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 首先是完善关于公民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

与民法的一般原则相比,民法将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从10岁调整为8岁,允许8岁的孩子“玩酱油”。 换一种说法,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从事与自己的智力相当的简单民事活动受到法律保护。 实际上,这赋予了8至10岁的儿童更多的权利。

同时,法律不支持与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不兼容的行为,例如玩网络游戏时的“小费”行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有权要求返回在线服务提供者。

《民法典》颁布时,也充分体现了“最大化儿童利益的原则”。 例如,法律第191条规定“对未成年人要求性侵害赔偿的权利的时效法应从受害人年满18岁之日算起”。 对于捍卫自己权利的未成年人,无疑将给予特别的保护机制。

在《婚姻和家庭版》中,《民法典》阐明了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也是最大限度地提高儿童利益的原则的体现。

此外,《民法典》关于保护胎儿权利,亲子关系和人格权的规定充分反映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照顾。 可以说,《民法典》实施后,未成年人将拥有更多的“法律保护伞”。

《民法典》对特殊群体的照顾也体现在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上。 《民法典》第三十三条建立了非常重要的制度,即“故意监护”制度。

该制度规定,有充分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事先与其近亲以及愿意担任监护人的其他个人或组织进行谈判,以书面形式确定其监护人。 当他们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人将履行监护职责。

毫无疑问,这解决了那些没有孩子或在以后的年纪中难以履行照顾职责的老年人的“谁将在关键时刻做出决策”和“谁将照顾并处理重要事务”的问题。 此外,《民法》还规定了“监护人”。 监护职责应按照最有利于病房的原则执行。”这为老年人,尤其是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提供了强有力的保护。

在解决“老人支持”和“老人支持”问题方面,《民法》还提供了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的新解决方案:《民法》第1158条完善了现有的遗产和支持协议系统。 在当前的继承法的基础上,支持者的范围扩大了,支持者的组织不再局限于以前的“集体所有权组织”,而是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签署遗产支持协议

依照法律,协议,组织或者个人应当负有自然生命的义务,以支持死亡并享有被遗赠的权利。 这意味着,除了继承人以外,支持者还可以与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养老机构签署遗产捐赠协议。 该法实施后,将有效调动社会养老机构和其他有关组织的积极性,进一步满足不同群体的多元化养老需求,从而促进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并不断提高老年人的服务质量。老年人的晚年生活。

封面图片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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