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公司的订单付款隐藏为自己的_唐某某

原始标题:隐瞒公司的订单付款

本报新闻(正文/记者彭飞,记者姜一超漫画/刘哲树)仓库管理人员利用管理漏洞,擅自下达订单并自行付款,但最终被发现。 近日,湖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湖里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类职业占领案。

该事件发生在2018年,当时唐某某是我市一家手机销售公司的仓库业务员。 当年7月25日,该公司在与供应商的对账过程中发现尚未入库的14部苹果手机,全部是汤某某。 供应商说,接到唐的电话后,他们将手机交给了她,唐也签署了收据进行确认。 该公司负责人询问了这14部手机的下落。 唐某某说,他会检查并答复,但他悄悄离开了公司,再也没有上班了。 该公司将此案报告给了公安机关。

进一步调查发现,唐XX用仓库的固定电话联系了供应商。 供应商认为这是公司的行为,因此公司没有相应的采购要求。 同时,唐XX还联系了一位负责销售的同事,错误地声称他的朋友想购买手机,并要求她在付款前将手机交付给她。 然而,事后,唐某某吞没了这笔款项,也没有将钱转给同事。

经调查,唐先生入侵的大部分​​手机都转售给了手机购买者。 购买者说,唐告诉他,手机是公司的“礼物机”。 他总共购买了大约20个单位,每个单位都比市场价格低几十到100元。

潜逃的唐某某最终被抓获归案。 她说,在去公司工作之前,她欠下了十万多元外债。 为了偿还债务,她想到了这种赚钱的方法。 她知道早晚会发现它,但决定冒险。

湖里区法院认为,唐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了325163元,数额较大,构成了职务侵占罪。 依法将他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应将他退还给单位。

作者: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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