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反垄断强化趋势显然对互联网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原标题:中信证券:反垄断强化趋势显然对互联网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资料来源:中信证券

2020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相继强调“加强反垄断,防止资本的无序扩张”。 我国对新经济进行包容性和审慎监管的态度可能会发生变化,严格的监管周期可能才刚刚开始。 预计《反垄断法》将在2021年得到修订和正式实施,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并加强数据,财务和税收管理。 将来,监管机构可能会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处罚来促进相关公司的自发合规性改革,而且强制分离的可能性很小。 因此,互联网公司的商业模式可能会受到限制。

towards对新经济进行包容和审慎监管的态度可能会改变,其影响可能会影响深远。

新兴产业的跨境运营和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特征更加明显。 为了鼓励新经济的发展,我国采取了包容和审慎的监管态度,没有照搬传统产业的监管方式。 但是,随着互联网巨头的发展壮大,负面影响逐渐显现。 一方面,它对一些低收入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以及个体经营者产生了挤出效应; 另一方面,它已将某些新兴领域的竞争转变为对资本的竞争。 创业企业的生存更多地取决于融资能力,而不是技术和管理。 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继续强调“加强反垄断,防止资本的无序扩张”,这可能代表着对新经济的包容和审慎监管态度的改变,执法可能会与传统行业融合。

▍此次反垄断法的修订将改善监管的法律基础,并阐明市场预期。

预计《反垄断法》将在2021年修订并正式实施。现行的《反垄断法》于2007年颁布,迫切需要进行修改以适应实践的发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工作委员会将《反垄断法》的修订列为2021年的一项重要立法工作,预计将加快其颁布,完善法律基础并阐明市场预期。 从2020年1月的修订草案来看,该法律修订版侧重于提高规则的可执行性。 主要亮点包括:完善垄断协议的免责原则,优化确定市场支配地位的标准,完善经营者集中度,大幅度提高处罚力度。 ,互联网垄断行为纳入法律等。此外,加强反垄断立法也是需要加强国际合作的。 例如,RCEP协议的第13章强调国家之间的反垄断合作。 考虑到中央政府在不久的将来对反垄断工作作出了许多新的安排,修订后的草案将来可能仍会发生变化。 在具体实施中,需要发布司法解释以进一步阐明规则。

但是,应该指出的是,反垄断的目的是限制垄断行为,而不是限制垄断企业。 一些互联网企业的边际成本非常小,自然具有垄断行业的特征。 具有高市场份额的公司的出现是客观规律。 垄断本身不是非法的。 滥用垄断地位是非法的。 只要没有价格歧视,低价恶性竞争等违法行为,就不会受到惩罚。 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有关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段落中也提到,“支持公共和非公共经济的共同发展”。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还强调,要防止资本的无序扩张,这有望与反垄断同时进行,否则将包括数据,金融和税收。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议完善“数据收集和使用管理”规定,可以借鉴欧盟的经验。 早在2020年3月,《关于建立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分配制度机制的意见》提出“关于根据数据性质改善产权性质的研究,制定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和安全审查制度”。 可供参考的是欧盟2018年《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金融部门强调许可操作,这可能会提高在线和离线监管标准的水平。 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四个财务管理部门最近第二次联合采访了蚂蚁集团,并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提到:“一切金融活动必须依法规范。 ,并且金融服务必须获得许可。 “。互联网平台存款和其他非法金融产品(例如“无证驾驶”)面临清算的风险。

可以加强对基于平台的公司商家的税收监管,但是预计短期内不会征收数字税。 一些商人不对通过Internet平台销售的产品全额缴税。 预计将来,税务机关将加强与平台公司的数据共享,以填补漏洞。 但是,短期内,法国很有可能不会效仿引入数字税的榜样。

▍预计诸如反垄断法的修订,典型案例的惩罚,自发的公司合规改革,“第十四个五年”市场监督计划以及数据隐私保护等事件将对市场产生影响,但是强制分离的可能性很小。

1)预计将于2021年对《反垄断法》进行修订,重点是提高该系统的可执行性并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2)执法机构可以重点监控恶性低价竞争,“大数据破解”,“平台二选”等违规行为,并宣布对典型案件的处罚,但可能会被迫选择分裂。作为最后的手段。

3)从历史经验来看,国内外的反垄断调查和起诉必须经过漫长而复杂的准备工作,而且成本非常高。 预计大规模处罚的可能性很小,而且大多数情况在典型案件的威慑作用下。

4)“十三五”市场监管计划提出了对新经济进行包容性和审慎监管的构想。 因此,如何修改“十四五”市场监管计划中的措词值得关注。

5)预计将来,我国将允许消费者访问,删除和复制个人数据,并有权了解和拒绝企业使用个人数据。

▍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扩张可能会限制互联网公司的商业模式。

首先,通过对低价竞争的大规模补贴,将竞争对手赶出市场的行为可能会受到主要监管。 其次,具有较高市场份额的领先公司之间的并购需要宣布经营者集中。 即使他们由于诸如提高效率之类的原因而通过审核,也可能需要很长时间。 最后,生态链的优势可能被削弱。 平台公司优先对待关联方或阻碍竞争对手的交易,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也可能被视为违法。

▌风险因素:

经济增长的下行风险,以及政策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资料来源:金融业网站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编辑:

免责声明:本文的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搜狐是一个信息发布平台。 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Sou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