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整个监管链,确保粮食安全

修订后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将于4月15日生效。

完善整个监管链,确保食品安全(授权放行)

修订后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将于4月15日生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8日召开了国务院定期政策通报会。 国家粮食储备局副局长黄伟介绍了有关情况。

近年来,我国每年生产谷物超过1.3万亿斤,其中70%是通过粮食流通进入消费领域的,总产量已超过9000亿斤。 黄伟说,做好粮食流通,不仅要解决粮食供应和人民群众的粮食需求问题,而且要执行国家粮食政策,确保粮农收入,促进农民增收。食品工业的质量发展。

司法部第四立法局局长黄毅表示,该法规的修订着重于以下几点:第一,加强对整个链条的监督,以确保该链条各环节的有序连接和畅通无阻。谷物循环; 第二,使用两种方法,一种是市场方法,一种是政府监管,以促进有效市场与有前途的政府的更好结合。 第三是巩固两项职责,一是政府的监督责任,另一是食品企业主体组成监督部门和市场的责任。承担自己的责任。

“新规定完善了粮食流通管理制度框架,充分充实了粮食流通管理制度的内容,是粮食流通治理经验的总结,是粮食流通监管政策的全面体现,标志着粮食流通进入了全面的法律体系,进入了新的治理阶段。” 黄伟说。

基于政策的食品管理是该法规修订的重点之一。 该修订版全面总结了政策性谷物的管理经验,并改善了薄弱环节。 它反映了严格执行政策目标,严格的质量标准和等级,严格的出库管理职责,严格的谷物购买和销售程序以及严格的法律责任调查。 等待“五个严格”要求。

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制度是对粮食流通管理制度的重大调整,也是修订规定的关键内容。 “取消许可并不意味着取消监管和削弱服务,而是利用法治来更好地提高监管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市场参与者,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 黄伟说,《条例》修订案对粮食收购活动的事前,事后监管,在取消收购资格证的同时,做出了系统的制度安排,包括明确了收购企业的备案要求和收购情况报告制度。 。

针对社会对粮食安全的担忧,国家发改委经济贸易司司长寇明说:“总体而言,中国的粮食安全形势良好。 这主要体现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比较强,粮食安全储运制度上。 可靠性和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三个方面。”在食品质量和安全管理方面,国家粮食和原料储备局粮食储备司司长秦玉云介绍说,该规定的修正案加强了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努力使人们更加安心。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李海南说,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粮食流通的政策,并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加大力度推进粮食体制改革。粮食购储制度,增强储备储备能力,维护粮农利益。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央政府还积极支持地方政府做好粮食流通工作。 (记者齐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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