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两届会议授权发布)规划纲要草案:完善新的城镇化战略,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计划和2035年长期目标纲要(草案)》提出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并进一步以人民为核心新型城市化战略,依托城市群和大都市圈,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协调,联动和特色发展,使更多的人享有更高的生活质量。城市生活。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化进程。 坚持以存量为先,促进增长,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覆盖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完善农民工城市化配套政策体系,加快农民工城镇化进程。农业移民融入城市。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放宽对某些大城市以外的居民居住区的限制,并尝试一种在常住地登记居住地的制度。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化机制。 完善与财政转移支付和农业转移人口城市化有关的政策,提高常住人口在均衡转移支付分配中的转化率,中央财政对城市化的奖励措施的分配主要根据居民人数确定。跨省定居。
改善城市化的空间布局。 发展和壮大城市群和大都市区,对大,中,小城市的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进行分类和指导,形成密集,定义明确,协调,功能化的城市化空间格局。 促进城市群的综合发展。 以促进城市群发展为出发点,加快“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的形成。 建设现代化的都市区。 依托辐射驱动能力强的中心城市,提高一小时通勤圈的协调发展水平,培育和发展一批高度城市内的现代都市圈。 优化和增强超大城市中心城区的功能。 协调并考虑到经济,生活,生态和安全的多样化需求,转变超大型城市的发展和建设方式,加强超大型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促进高质量和高质量的发展。可持续发展。 改善大中城市的宜居和产业功能。 以县城为重要载体推进城镇化。 加快弥补县乡不足,促进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事业,工业配套设施等设施的升级和扩容,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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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高城市素质。 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协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促进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质量改善。 转变城市发展方式。 根据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的规模和空间结构,对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行统筹安排。 促进新城市建设。 顺应城市发展的新概念和新趋势,开展城市现代化试点示范,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和弹性城市。 提高城市治理水平。 坚持党的领导,降低重点,增强科学技术力量,不断提高科学,精细和智能的城市治理水平,促进城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 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坚持住房而不是炒作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同时兼顾购房和购房的住房制度,使所有人都有一个生存空间和平衡的生活空间。工作和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