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从今天(3月1日)开始,将处理2020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收益的结算工作,这意味着该纳税年度已经到来。 纳税年度如何计算? 如何退还/返还税款? 如何处理年度账目? 什么样的人做不到? 该官员还给出了详细的解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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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适用于综合收益)
根据税法规定,到2020年底,纳税人需要汇总2020年可退还或应纳税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可退还或应纳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预缴税款。
“综合收入”包括四种收入,即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获得的收入:工资和薪金,劳动报酬,作者的报酬,特许权的使用等。
根据计算公式,纳税人可以在2020年发生的以下三类税前扣除中未申报或未全额扣除的抵减额或补充抵减额:
纳税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重病合资格医疗费用;
纳税人的合格儿童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为抚养老人而提供的特殊额外扣除,以及法律规定的扣除,特殊扣除和其他扣除;
纳税人的合格捐赠支出。
如何退/退税?
根据税法,年度计算不包括物业租赁等分类收入,纳税人选择不将年度一次性奖金纳入法规规定的综合收益计算中。
完成此步骤后,今年最终应付税款的计算完成。 计算完成后,减去2020年的预付税额即可获得退税额或补充额:
如果结果为正数,则需要支付相应的税款;
如果结果为负,则可以获得相应的退税金额。
之后,您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申请退税或补税。
谁做不到?
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已于2020年依法预先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须申请年度结算:
年度计算需要补税,但全年综合收入不超过12万元;
年度计算需要补充的税额不超过400元;
预付税额与年度应缴税额相同,或者不退税。
4.谁应该做?两种类型的纳税人需要处理年度帐目
根据税法的规定,如果满足下列情况之一,则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会计核算:
预付税款大于应付的年度税款,并应退税;
年综合收入超过12万元,补税额超过400元。
两种类型的纳税人需要处理年度账目
根据税法的规定,如果满足下列情况之一,则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会计核算:
预付税款大于应付的年度税款,并申请退税;
年综合收入超过12万元,补税额超过400元。
如何处理个人年度账户?
步骤1:在主要应用市场中搜索并下载“个人所得税”应用
第2步:打开应用程序,然后单击“ 2020年综合收入年度报告”模块
注意:自3月1日起,年度综合收益的正式计算将开始,并且需要首先进行准备。
第三步:“查看”已填写的信息或“转到填写”相关项目,然后按照“个人所得税” App流程的说明完成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