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_呼伦贝尔新闻-呼伦贝尔日报

播音员:六坤
来源:呼伦贝尔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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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日期:2021-02-25 10:11:26

2020年工作回顾

(一)注重中央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应对新发冠心病的突然爆发。 面对流行病的严峻形势,立即成立了预防和控制流行病的领导小组,严厉惩治破坏医疗秩序等犯罪,提前干预了23起案件和34人,批准逮捕了20人,并起诉了49人。 采取了保护野生动物的特别行动,提起诉讼27起,涉及46人,包括12起刑事和民事公益诉讼。

帮助打“三战”。 制定并颁布了《呼伦贝尔市检察院打保三战的服务保证实施方案》,全面贯彻最高检察院的“三检察官建议书”,组建了金融起诉案件处理小组,坚决打击牧民。高利贷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地区犯罪时,逮捕了35人,起诉了17人,并向金融和监管机构发布了6项检察建议,以准确地预防和控制金融风险。 在扶贫领域起诉了6起职务犯罪案件中的13人,并及时将2案的40万元扶贫资金退还给了相关基层组织。

加强与黑帮和邪恶的特别斗争。 该市检察机关定期实施工作机制,包括及早介入和周边法院集中处理案件,全年批准逮捕45人,起诉272人,并打击以张永林,李志光为首的三合会组织。吴军,郭颖,以张正峰为首的邪恶犯罪集团等13个刑事和刑事案件中,对248名被告实行了宽大处理制度。

始终保持对腐败的高压威慑力。 历任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指派的原哈尔滨市政协党委书记,董事长姜国文(副省级)职务犯罪案件,自治区检察院指派的六个部门:赵全兵。 ,李怀珠,赛庆科,白云,徐洪光和吴安军高级官员犯罪案件。

(2)注重为民正义,践行“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精确的服务保证了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市检察院从稳定增长,促进就业,确保稳定的大局出发,制定并颁布了《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的具体实施细则》和《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支持的二十条意见》。经济发展。

继续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净化环境。 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前介入21起性侵犯案件,批准逮捕65人,起诉229人; 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少逮捕,起诉,入狱”的刑事政策,处理犯罪18件,情节较轻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条件不起诉。

稳步提高人民的正义感。 运用“聪明”分子为人民服务,大力推动“聪明起诉”制度的深入发展和应用,进行1201次远程讯问,庭审,处理137起民事和行政起诉案件,下达108个检察机关建议。 市检察院“四大检察官”智能案件处理服务系统被评为“国家政法机关智能检察业务十大创新案件”。

(三)注重司法公正,准确履行法定检察职责

完善刑事起诉工作。 树立全面的国家安全观,严惩各类刑事犯罪。 共有1,069人因各种类型的刑事犯罪被捕,有3,436人被起诉。

继续加强民事检察工作。 在民事起诉和案件处理的整个过程中,积极响应人民的需求,化解矛盾,体现了“结案,纠纷,和解”的效果。

做好行政起诉。 加强对法院判决结果的监督,提出6项重审起诉建议,并就2项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在全国举行首次公开​​听证会。 加强对法院行政审判行为的监督,采纳了全部149项检察建议。

深化和扩大公益诉讼工作。 依托“绿护呼伦贝尔”专项活动,开展优质公益诉讼,立案926件,下达检察建议788件,发布公告55件,立案28件,25件。已关闭,法院均支持检方的要求。

(4)注重团队建设,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全面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自觉接受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的检查,严格履行整改的政治责任。 连续四年,14个基层检察院党组对制度进行政治检查,全面覆盖“政治体检”,两级检察院党组的自我建设得到了加强。

全面提高检察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 转变司法案件处理的概念,依靠当事人对司法案件处理活动的实际感受,建立了以“案件比”为中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 全市检察机关的“个案比”降至1.19,成为区检察系统的最佳水平。

积极接受监督,创建“阳光正义”。 认真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向二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检察工作21次,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合作进行7次专项调查,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41项意见和建议。人民代表大会。

2021年工作时间表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用习近平的法治思想武装所有检察官。 以习近平的法治为纲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大政治任务。 ,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心”,实现“两个“维护”,有意识地融入并执行了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和监督办案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呼伦贝尔市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着眼于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日益增长的需求,我们将贯彻全面的国家安全理念,提高检察绩效。 帮助巩固减贫,污染防治,重大金融风险预防和化解工作成果,保持全市“民生”,“生态”和“发展”三个底线。 加强技术创新的司法保护,努力营造良好的依法经营环境。

(三)掌握检察法,制定统筹规划,促进“四大检察官”的全面,协调,全面发展。 着力在“十四五”期间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促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中“四大检察官”的全面协调发展。 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继续深化和完善认罪处罚制度,实现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权,追求效率和司法公正的有机结合。

(4)树立底线思想,建立忠诚,廉洁,负责的检察队伍。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持严格的爱心管理,深化政法队伍的教育和整风,履行全面严格党的主要职责。 继续促进能力建设,为检察智慧和检察权做出贡献。 (张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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