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22日表示,《意见》为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做出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旨在协调关系。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促进经济发展。 社会发展将进行全面的绿色转型,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化建设。
《意见》提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统一绿色债券标准,开发绿色保险,并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工业公司公开融资。
《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将显着优化,绿色产业比重将显着提高,绿色基础设施水平将继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将继续提高上升,生产和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将取得显著成效。 分配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大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减少,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达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和消费体系初步形成。 到2035年,绿色发展的内生驱动力将大大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达到新水平,重点产业和重点产品的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率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高峰后,碳排放量将稳步下降,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基本实现了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
《意见》从生产,流通,消费,基础设施,绿色技术,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六个方面为发展绿色和低碳循环作了安排。
一是完善绿色低碳回收生产体系。《意见》提出了促进产业绿色升级,加快实施重点产业绿色转型,促进绿色产品设计,建立绿色制造体系的工作。 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加强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认证与管理,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培育绿色流通主体,规范发展闲置资源交易。 加强绿色环保产业建设,建设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创建一批大型绿色产业集团。 提高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循环利用水平,促进现有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循环利用。 建立绿色供应链并开展绿色供应链试点项目。
二是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意见》提出要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加强物流运输的组织管理,创建绿色物流。 加强可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促进垃圾分类和回收再利用的“两个网络”,加快实施扩大生产者责任制。 建立绿色贸易体系,积极优化贸易结构,加强绿色标准国际合作。
三是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意见》提出,要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管理。 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根据当地情况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稳步推进塑料污染控制的全过程。
第四是加快基础设施的绿色升级。《意见》提出,要促进能源系统的绿色低碳转型,大力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促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促进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厂网整合”,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 提高交通基础设施的绿色发展水平,积极建设绿色道路,绿色铁路,绿色水路,绿色港口和绿色机场。 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第五是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意见》提出鼓励绿色和低碳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并实施绿色技术创新研究行动。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积极运用重大技术装备第一(套)政策,支持绿色技术应用,发布绿色技术推广目录,促进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建设。
六是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意见》提出,要加强法律法规的支持,加强执法监督。 完善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建立健全家庭垃圾处理收费体系。 增加财政和税收支持,继续使用财政资金和预算投资支持相关项目的建设。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大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绩效的评价和评估,统一绿色债券标准。 完善绿色标准绿色认证体系和统计监测体系,开展绿色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加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的统计监测。 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进一步完善污染排放权,能源使用权,水权和碳排放权交易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