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计划》
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计划》(简称《计划》)。 ),并发出通知,要求所有地区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认真执行。 《计划》建议,通过五年的努力,将基本建立一个统一,开放,竞争,完善和管理良好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以促进高质量的经济发展,加快新发展模式的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方案》指出,要巩固市场体系的基本体系。 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完善公平竞争制度。 促进有效分配必要资源。 推进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建设用地市场制度,开展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试点。 促进劳动要素的有序流动。
《方案》指出,要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稳步推进股票发行登记制度改革。 坚持科技创新局定位,突出“硬技术”特色,评估和完善登记制度试点安排,深化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股票发行登记制度改革。 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建立符合市场部门和产品风险特征的投资者适宜性制度,鼓励和规范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 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监管,增强监管的全面性,一致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管透明度和法治水平。 监管不力的金融改革措施不能轻率推行。 坚持对法律法规的零容忍,以确保稳定,长期的金融改革。 建立规范的除名机制。 进一步提高除名标准,简化除名程序,畅通多元化的退出渠道。 严格执行除牌制度,坚决将符合除牌标准的企业除名,严厉制止恶意破坏除牌标准的企业。 在资本市场上培养机构投资者。 稳步推进银行财富管理子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鼓励银行和银行财富管理子公司依法与合格的证券基金管理机构,风险投资基金和政府资产行业投资基金合作,开展研究。并改善保险机构对私人财富管理产品,私人股本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政府拥有的资产行业投资基金以及债转股的投资。 提高各类养老金,保险基金等长期基金的股权投资比例,进行长期评估。 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 完善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促进银行使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合理定价,充分发挥针对性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指导作用降准,再融资和再贴现。 积极稳步发展普惠金融,积极稳步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加强“信义贷”模式推广,支持信贷融资发展,扩大贷款抵押质押范围。
《方案》提出要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市场基础设施的互连。 实施智能市场开发示范项目。 引导平台企业健康发展。 培育和发展能源商品交易平台,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国家电力交易总局和国家煤炭交易中心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完善交易规则,严格监管标准。 鼓励合格的资源型地区依靠现有的交易场所探索区域能源交易中心的建设。
《计划》指出,实施高水平的市场开放。 有序扩大金融服务业市场开放。 支持社会资本依法进入银行,证券,资产管理,债券市场和其他金融服务行业。 允许在中国设立外资控股的合资银行,证券公司以及外资独资或合资资产管理公司。 制定开放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总体计划,优化准入标准和发行管理,明确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总体制度框架,研究制定债券发行的管理措施外国机构在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发行的债券。 支持合格的私人金融机构和国内外国金融机构获得非金融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A级主承销商资格,并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
《方案》还提出完善现代市场监管机制。 加强重点商品市场价格监管。 建立价格监督与价格监督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价格监督规则,加强重要民生商品和资源产品价格监督。 整合部门和市场机构对重点市场的调查和监控资源,建立智能的价格监管支持平台。 积极防范市场异常波动和外部冲击风险。 加强对大宗商品,资金,技术和数据等关键市场交易的监测,预测和预警,研究制定重大的市场风险冲击应对计划。 改善财务风险预防,预警,处理和责任制。 通过大数据和其他方法提高识别竞争违规和预警的能力,以识别市场运营风险,并加强市场期望管理。
(摘自《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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