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为降低流行病传播的风险,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按照黑龙江省流行病防治的有关要求,新冠状病毒领导小组总部宜春市感染性肺炎流行病现正进行文明的牺牲和丧葬。有关情况介绍和变更的公告如下:
1.从现在起,禁止在城市内进行集中祭祀,扫墓,周年纪念,春节,元宵等所有活动,严禁去fun仪馆,骨灰bar,墓地等城市街道严禁集会,献灯,烧纸和熏香,丢掉纸币,放烟花,放鞭炮等祭祀活动,例如广场,住宅区,林地,公墓等。
2.严格遵守节俭处理丧事规定。 严禁进入the仪馆观看烈酒,严禁在the仪馆举行告别仪式。 控制人,仅限于亲戚和家人。 请勿违反法规进行封建迷信牺牲和埋葬。 骨灰存放需要预约,并严格限制人数。
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和销售封建迷信st葬用品,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运输车辆和销售场所生产和销售封建迷信fun葬用品。
4,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应带头实施风俗习惯新趋势,以身作则,主动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告知亲属,并采取文明的方法,如:家庭追悼会和网上献祭,以悼念死者。 教育引导群众支持eral葬改革,以文明节俭的方式认真办丧事,绿色环保献祭,以文明良好的行为建立预防和控制本市流行病的安全线。 。
五,严格履行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四方”职责,对丧葬情况介绍和文明祭祀活动进行监督。 领土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林草,民政等部门应当协调配合,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违反本通知规定,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公安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6.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总部中央电视台记者王海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