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转移部分国有资本丰富社会保障基金工作完成
记者赵白志南
《中国证券报》记者于1月12日从财政部获悉,截至2020年底,合格的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已完成部分国有资本的转移,以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共有93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转移。 总资本1.68万亿元。
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部分国有资本转移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决定和部署,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与行政管理委员会密切合作,以促进移交工作。 财政部表示,中央转移支付工作的全面完成,为建立更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体系提供了有力保障,充分体现了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发展成果的共享。所有。
近年来,面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缴费压力,各部门出台了多项丰富社会保障基金的政策,国有资产转移就是其中之一。 其他政策包括进一步增加各级基本养老保险的金融投资,以及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和运作。 近日,江苏,北京,甘肃等地出台了部分国有资本转移实施方案,以丰富社会保障基金,加快转移。
2019年9月,财政部等五个部门发布了《关于全面启动国有资本部分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通知》,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将全面实施部分资本转移。的国有资本将在2019年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其中,中央一级的合格企业将在2019年底基本建成,困难企业将在2020年底完成。中央统一监督改革完成后,由中央管理机构负责的工作将移交。 在地方一级,转移工作将在2020年底之前基本完成。
关于转让的主体,地方明确,省政府将设立或委托企业进行转让。 例如,江苏说,由该省转让的企业的国有股权由省政府授权的省财政部门持有。 省财政厅委托江苏金财投资有限公司为承办单位,以专户管理转让的国有股权,市县不再设立承办单位。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此前曾表示,在转移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后,承办单位取得收入的方式是“以红利为主体,以经营为辅”。 换句话说,国有资本收益主要来自股权分红。 今后,承办单位同级别的财务部门将全面考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国有资本收益的支出需求,并及时进行收款,专项用于弥补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同时,社会保障基金等承办单位经批准,也可以通过经营国有资本获得收入。 国有资本的运营主要是国有资本的结构调整和有序推进,以保持和增加国有资本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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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