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徐小梅和冉学东来自北京
村镇银行是最近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话题。 一周前,宁波宁海西店的中国银行富乐顿村镇银行和重庆市万州滨江的中国银行富乐顿村镇银行被批准解散,成为该国为数不多的要解散的农村银行之一。 1月4日,江西万年黄河村镇银行因行长变更而成立。
巧合的是,在1月5日,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村银行化解风险,改革和重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支持主要发起银行补充农村银行资金,协助处置不良贷款适度有序推进农村银行改革重组,支持引进合格战略投资者,协助收购和增资,加强激励以及对主要发起银行的限制。
招商银行首席研究员董锡苗分析说,这一政策的重点主要体现在农村银行兼并重组的多元化上,可以更好地促进农村银行的重组重组,从而促进农村振兴战略。 其多样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没有救助意义的村镇银行可以直接关闭。 二是可以将村镇银行转换为其他村镇银行的分支机构,也可以将其转换为主要发起银行的分支机构,甚至在市场化和法治原则下也可以转换为大型银行的分支机构和股份制银行。
以上三个村镇银行基本遵循《通知》的合并重组办法。
农村银行的现状
乡村银行作为我国县市重要的法人银行机构,自2006年启动乡村银行试点以来,已经发展了14年,主要为农民和微型企业提供服务。
根据《通知》中披露的数据,截至2020年9月,全国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1,641个乡镇银行,覆盖了全国31个省的1,306个县(市,旗)。西部地区占65.8%,县城覆盖率71.2%。 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比重始终保持在90%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单户家庭贷款占85%,户均贷款30.5万元。
作为扎根县域,支持农业的新型金融力量,农村银行的存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是改善我国的多层次,广泛覆盖,差异化的金融组织体系,以激活农村金融市场。 二是做小企业,贷款主要投向县农民和小微企业。 第三,总体风险可控,总体运行平稳发展。 乡村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15.7%,总体上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然而,由于各种因素,一些农村银行的风险急剧上升。 以刚刚改变了其主要发起银行和股权的万年黄河农村银行为例。 因违规而多次被罚款。 例如,2017年因违反信用集中度被罚款20万元; 因在2019年发放借款而被罚款。20万元,该负责人终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并禁止其在银行业工作5年。
董锡苗认为,当前农村银行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农村银行规模极小,这是不经济规模和较高的个人经营成本的典型表现。 农村银行的发展主要依靠主要发起银行的品牌和支持。 如果还不够的话,将很难开始开发。 农村银行由于品牌影响力弱,往往需要通过提高利率来吸收存款,资金成本较高。 由于村镇银行的服务对象非常低沉,实际操作中的信用风险也相对较高。
换句话说,主要的发起银行对乡村银行的发展非常重要。 值得一提的是,江西省上饶市的万年黄河农村银行的原始所有者发起了宁夏中卫农村商业银行。 实际营业地点和主要发起银行位于不同的地方。 各种不便之处可能直接影响到农村银行的发展。 ; 将主要发起银行更改为上饶银行后,村镇银行和主要发起银行都位于江西上饶。 2016年8月,Jin云航银农村银行的主要发起人也完成了变更。
一位分析师告诉记者,远程股东不利于农村银行的发展,可能存在监管不力等问题。 地方股东接管后,将有利于农村银行的长远发展。
不仅万年黄河村镇银行,而且许多农村银行都有这个问题。 两家解散的乡村银行也被同一城市的乡村银行吸收并合并。
随着“通知”的正式发布,此问题将得到进一步解决。 《通知》指出,中国银监会将督促并指导地方监管部门遵循“分类处置,一线一策”的原则,巩固主要保荐人对风险处置的牵头责任,并采用各种促进风险处置的方法。
支持农村银行的发展
这次,中国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通知》主要适用于监管等级分别为5级和6级,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具有严重风险的农村银行和农村银行。以及地方监管部门认定的经营不可持续且存在严重风险的贷款公司和农村地区。 基金会互助会。
为进一步促进农村银行发展,《通知》建议支持主要发起银行向农村银行补充资本,协助处置不良贷款,促进农村银行改革重组。适当有序地支持引进合格的战略投资者协助收购和增资,并加强对主保荐银行的鼓励和限制等。
《通知》指出,对于愿意出资并有处置能力的主要发起银行(包括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地方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合并后的银行保险业务监管部门可以根据风险处置的实际需要谨慎行事,并遵循规定的程序。 研究并确定监管评级,监管指标和其他需要满足的条件,以增加农村银行的资本,并支持它们增加由他们发起的高风险农村银行的资本和股份。
刚刚解散的两家村镇银行已于2020年底完成增资。 中国银行增加了对富勒顿农村银行重庆万州银行的36379088.87股的持股比例,持股比例为66.58%。
同时,《通知》还允许具有良好监管等级,突出管理能力,特色鲜明的支农银行和小规模支农银行吸收和合并本县(区)或附近的高风险农村银行。该省的县(区)并将其转变为分支机构。 其中,附近的县(区)法人机构转变为分行的,合并的农村银行及其主要发起银行应当参照有关规定建立“多县一线”制度。 。
针对个别主要发债银行不愿处理,缺乏处置能力的情况,《通知》强调,高风险的农村银行可以引入地方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减轻风险。 持股比例可以超过10%,但主要发起银行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 如果持股比例超过上限,在机构正常运作后,持股量应逐渐减少或稀释至监管要求之内。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乡镇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村镇银行的发起人必须是银行金融机构。 实际上,商业银行对建立农村银行不是很热心,它们通常在不同的地方开设分支机构。 上述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引进当地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将有助于形成真正的’草根’银行集团,更有利于农村银行的发展。”
(编辑:王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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